如東縣教育局關于做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鎮教育聯絡組、各初級中學(含完中初中部)、如東高中:
為切實做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根據市教育局《南通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方案》(通教招〔2016〕2號)文件精神,我局制訂了《如東縣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方案》,現印發給你們,并就做好初中畢業體育考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縣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及報考高一級學校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需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按規定計入升學考試總分。
二、各學校要建立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領導。
三、為確保學生考試安全,在體育考試前,所有考生必須參加由縣招考辦統一組織的體格檢查。各學校要向考生和家長充分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引導學生和家長正確對待體育考試,實事求是,不得隱瞞疾病,堅決消除不安全隱患。凡因患心血管疾病等不適宜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主動申請免試或減試。
四、各校要對考生加強紀律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考生遵守考試規則,服從指揮,尊重裁判。
五、各送考學校要嚴密組織送考工作,送考人員要分工明確,落實責任,堅守崗位,不得中途離開,要確保所有考生往返途中的安全。
六、強化問責,對體育考試工作中不認真執行縣教育局有關規定和要求,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學生傷亡事故或不良影響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1.如東縣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方案
2.如東縣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3.如東縣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評分標準及測試方法與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