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鹽城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開發區、城南新區社會事業(事務)局,市直各有關學校:
現將《鹽城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縣(市、區)、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鹽城市教育局
2月11日
《鹽城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以及國家、省關于“全面組織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的要求,制定鹽城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一、考試目的
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是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增強學生體質的重要舉措,旨在促進學校體育教學,引導和激勵學生重視體育鍛煉,幫助學生掌握運動技能,增強體質健康水平。
二、考試原則
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應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與學校體育課堂教學相結合,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相結合,與學生課外體育活動相結合,與學生興趣愛好和體質差異相結合,激發學生體育鍛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學校體育工作。
三、成績評定
,我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總分值為40分,與文化分合并計入中考總分。體育考試成績評定以現場測試為主,對因殘疾或患重大疾病,或因普通傷病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實行免、緩考政策。
(一)現場考試
1.考試內容。我市初中升學體育考試包括必測項目和選測項目兩類,其中必測項目4個,分別為50米跑、擲實心球(2㎏)、立定跳遠、中長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選測項目:1分鐘跳繩、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籃球運球、1分鐘足球腳背顛球、游泳、一分鐘排球墊球等,學生可在選測項目中任選1個項目參加考試。每名學生應參加5個項目的考試,每個項目滿分為8分,合計40分(測試方法和評分標準詳見附件)。今后,體育考試的內容將依據國家關于學校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要求適時進行調整。
2.考試組織。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在市、縣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統一組織實施。
所有參加中考體育考試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由學校統一組織報名。零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