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按照遼寧省物價局和遼寧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2015年收費標準暫定為:
一、學費標準
1.2500元/生?學年: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海上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
2.4700元/生?學年:交通管理、物流管理專業。
3.4800元/生?學年:交通運輸、物流工程、法學專業。
4.5200元/生?學年: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土木工程、英語、日語專業。
5.4600元/生?學年:其他所有本科專業。
二、住宿費標準
1.學生的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分為1000元/生?學年和1200元/生?學年兩種標準。
2.學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專業、學生性別統一安排住宿。
三、學費和住宿費具體標準根據遼寧省物價局批復以后的收費標準執行。
四、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
五、根據國家有關文件,就業不上船工作的航海類專業畢業生應向學校償還專業獎學金并補足與非航海類專業學費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