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軍隊院校及普通高校國防生班考生須知
遼寧省軍隊院校及普通高校國防生班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按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做好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號)、《關于嚴格規范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號)、《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政干〔2007〕389號)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總政治部干部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干發〔2008〕19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暫行規定》(教學司〔2002〕8號)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一、招生對象基本條件
(一)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
(二)未婚,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1995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之間出生)。
(三)參加由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 結論為合格。
按照各院校招生計劃的3倍劃定參檢考生范圍(區分性別、高考成績從高到低、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從二志愿補充);部分院校報考生源未達到招生計劃數3倍時,從已報軍隊院校或者普通高校國防生班志愿且未納入軍檢范圍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總體補充。
考生于7月2日15:00在“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網址為www.lnzsks.com)的“高考軍檢資格名單”查詢本人是否具有參加軍檢資格,具有資格的考生須于7月3日9:00至10:00到所在報名點或者各地招考辦指定地點領取軍檢表等材料,未按時領取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
二、政治考核工作
考生應于7月3日14:00前主動到戶籍所在地的人武部報名登記參加政治考核。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由縣(市、區,下同)人武部會同本縣招考辦公室、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組織實施。縣人武部、招考辦公室、公安部門組成考核組,由人武部一名領導擔任組長,統一填寫《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并由組長簽字負責。政治考核標準按照《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執行。異地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報考所在地縣級人武部負責,考生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武部配合(異地考生到報考所在地人武部領取《政治考核表》,聯合政治考核結束后,送交報考所在地人武部)。不按時到人武部報名和不報名參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考核組于7月3日至7月8日對考生進行政治考核,并由人武部匯總后于7月9日12:00前送交各軍分區(警備區),各軍分區(警備區)將考生《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合格、不合格名冊送交省軍區招生辦;同時,將政治考核合格名單送交市招考辦,各市招考辦采集政治考核合格信息后報送省招考辦。省軍區招生辦負責將《政治考核表》統一郵寄相關院校。
三、面試工作
面試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工作人員按照全軍統一部署,從軍隊院校、駐普通高校選培辦等單位選派。標準和內容按照《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實施細則》執行。取得政治考核資格的考生同時取得參加面試資格。面試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面試現場設立面試復議組,由省軍區、地方招生部門、院校及家長代表各1名人員組成,對有爭議的面試結果進行復議,復議結果為最終結論。
面試結論由面試人員當場填寫意見,并由各面試組組長簽字負責。合格者進行體格檢查,不合格者要填寫具體原因,并向考生說明。對面試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當場向面試復議組提出復議,由復議組做出最終結論。對未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的考生,軍隊院校和普通高校國防生班不予錄取。
四、體格檢查工作
體格檢查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合格的考生取得體檢資格。考生的體格檢查標準按《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后衛〔2015〕904號)執行。體檢實行主檢醫師責任制,設立監督復議組,成員由省招考辦、省軍區招生辦、醫療機構各1名負責人員組成,體檢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軍檢結束后2天內,在“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公布檢查結論,欄目為“高考軍檢結果查詢”。考生到鞍山市湯崗子鎮遼寧省軍區教導大隊進行面試、體檢。[具體地址為:鞍山市千山區湯崗子鎮遼寧省軍區教導大隊。從鞍山火車站乘13路汽車(開往湯崗子方向)至22中學車站下車]
體格檢查的具體時間為:
7月3日、4日:沈陽市、鞍山市、遼陽市;
7月4日、5日:大連市、撫順市、朝陽市、葫蘆島市;
7月5日、6日:本溪市、丹東市、盤錦市、鐵嶺市;
7月6日、7日:營口市、阜新市、錦州市;
7月8日上午:組織化驗類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進行復檢。
各市考生按照上述時間于本市體檢兩天中的第一天17:00前報到,由省軍區教導大隊進行統一編組和管理。
考生須持準考證參加體檢,并攜帶《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軍事職業適應性檢測表》。體檢期間的食宿費自理。體檢過程中,凡發現替考等弄虛作假問題,考生本人及替考人員直接取消面試體檢資格。
軍檢合格考生的面試軍檢表由省招考辦錄入電子檔案,由省軍區招生辦按錄取情況統一郵寄院校。
五、錄取工作
軍隊院校調閱政治考核、面試、軍檢合格的考生檔案,最多不超過計劃招生數的110%,由學校審查擇優錄取,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處理。現役軍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可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省招考辦、省軍隊院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督促院校招生人員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錄取考生,保證考生錄取的公平、公正。
生源不足的院校,省招考辦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公布剩余招生計劃,征集上線且軍檢合格考生志愿,招生院校不得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章程》之外附加錄取條件。錄取通知書由各招生院校寄送考生本人,學籍檔案由考生本人于8月25日前寄(帶)至各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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