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海事大學保送生招生章程
為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一、報名條件
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申請程序
1.填寫申請表:請點擊《大連海事大學保送生申請表》進行下載,并按表格要求填妥相關信息。
2.郵寄書面申請材料:
(1)《大連海事大學保送生申請表》。
(2)獲獎證書或發表作品的復印件。
(3)考生所在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
(4)考生所在高中階段各年級期末考試各科原始成績單及排名。
(5)手寫《個人自薦信》(說明報考我校的原因、本人特長特點、參加課外活動情況、今后自我發展規劃和想法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蓋中學公章,請考生將上述材料按(1)—(5)的順序裝訂成冊(A4標準左側裝訂)并用特快專遞郵寄至我校。
3.郵寄時間:即日起至1月18日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4.郵寄地址: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16026。
三、選拔辦法
學校成立由職能部門、紀檢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負責實施保送生選拔工作。
1.初審:我校根據申請材料和中學推薦意見進行評審,確定其是否具備參加校測的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站進行公布。
2.校測:初審合格者需參加保送生選拔測試,測試內容由學業測試和面試組成。我校依據校測成績,結合高中階段整體表現進行綜合評價,并按教育部相關規定擇優錄取,簽訂保送生預錄取協議。校測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四、監督機制
在教育部、交通運輸部的領導下,我校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積極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1.保送生錄取的全部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411—84729225。
2.推薦中學和申請人要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各中學的推薦人選和經我校考核后確定的保送生錄取人選須在中學校內進行公示。如發現中學在推薦過程中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如有考生弄虛作假,則取消該考生被認定的資格;若該生已被我校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3.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地址:遼寧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