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例一】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市鋼窗廠。
住所地:××市××區××××大街××號。
法定代表人:張××,廠長,電話:××××××
委托代理人:王××,××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省××市××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經理。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要求:一、立即支付貨款×××元。二、賠償損失費×××元。
事實與理由:
19××年13月2日,被申請人××省××市房地產開發公司與我廠在××市簽訂銷合同一份,采購我廠生產的鋼窗××××副。合同對鋼窗的質料、規格、數量和單價都作了明確約定,交貨日期為19××年6月份。我廠按期向被申請人交付了鋼窗并經過合格驗收,但對方卻遲遲不支付貨款,后又稱有部分鋼窗不符合合市場變化的影響,公司資金緊張,一時難于支付貨款。由于××房地產開發公司違約拒不支付貨款,我廠幾次到××省××市往返交涉,給我廠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
由于上述情況,根據原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特申請××仲裁機構予以仲裁。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市鋼窗廠
19××年11月18日
【實例二】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縣××鄉。
法定代表人:李×× 職務: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劉××,××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國××××家具中國制作銷售中心。
地址:北京市××區××路78號。
法定代表人:鄭×× 職務:總經理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請求:
1.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貸款60萬美元;
2.被申請人承擔仲裁全部費用。
事實和理由:
1992年7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訂立家具生產機械設備購銷合同,約定被申請人于1992年12月31日前供給申請人該國產木制家具生產設備一套,申請人分別于同年7月31日之前和收到設備之日支付被申請人該套設備款的60%和40%,共計130萬美元。此后,雙方各自分別履行了上述約定。
1993年1月,申請人在對上述設備安裝調試時得知,該套生產設備的國際公平市場價格只有30余萬美元,遠遠低于被申請人在訂立合同時的報價,遂委托北京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對該套生產設備進行價值鑒定,鑒定結果表明,該套生產設備屬于全新狀態時的公平市場鑒定總會額為31.7萬美元。被申請人在為申請人購買這套生產設備時索取的貨款明顯高于其實際價值。
為公平解決這套設備的款額問題,減少申請人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以友好的態度與被申請人協商,希望在確保被申請人合法利潤的前提下由被申請人退回多付的部分貨款,但被申請人以“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設備價款系雙方約定的”為由予以拒絕。
為使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爭議得到公正的解決,確保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請依法仲裁。
證據和證據來源:
1.購銷合同書,由爭議雙方共同訂立;
2.生產設備明細表,被申請人提供,申請人核查簽收;
3.生產設備付款單據,被申請人給付;
4.鑒定證書,北京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提供。
此致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1993年6月21日
附:1.申請書副本4份;
2.仲裁協議書4份;
3.證據材料:合同書4份;
鑒定證書4份;
其他材料4份。
聲 明
我公司授權并請求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主席在我方與調國××××家具中國制作銷售中心購銷合同爭議案中代我方指定仲裁員1人。
如被申請方未在仲裁程序暫行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指定仲裁員,我方要求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主席代被申請方指定仲裁員1人。
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199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