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確確定申訴請求
申請勞動仲裁時如何確定申訴請求是大有大學問的,并不是所有的爭議都屬于勞動仲裁受理范圍的,也不是所有的仲裁請求都要能得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支持。比如住房公積金糾紛,社會保險爭議,目前勞動仲裁機構是不受理的。那么,申訴人在確定仲裁請求時,就應當知道這些情況。不過,就社會保險爭議糾紛而言,如果你在仲裁時沒有提出來,直接去法院訴訟的話,法院也是不受理的。
針對某些仲裁機構不受理,法院也不直接受理(比如檔案返還)的事項,如果在申請仲裁時沒有請求的話,即使到了法院,法院也不會對該請求審理的。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在仲裁時堅持申訴,在仲裁完了之后,再去法院訴訟。因為勞動爭議仲裁委 員會可以不支持你的申訴請求,但無權剝奪你的請求權。
對于某些仲裁不受理,法院肯定也不受理的案件(比如社會保險案件,目前大多數法院并不受理),雖然得不到支持,但也不妨寫上,說不定哪一天就有了突破呢!雖然得不到支持,但這種吶喊也是對中國法治建設的一種貢獻,也算是法治建設的一種推動力量吧!
但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并不是申訴請求提得越多越好。保證申訴請求的充分性只是一個方面,同時對于相互之間相互矛盾、不能兼容的請求,還是選擇其一為好。當然在選擇的時候,要考慮到相關請求的風險、成本、收益、相關的證據構成等等多方面,然后再進行選擇。此選擇的過程,也是一個利益權限衡和風險衡量的過程,可能非專業律師無法完成的。
例如在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的勞動時,勞動者可能會提出的常規申訴請求為:要求支付所欠的工資,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并支付百分之五十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但你不妨嘗試增加一些申訴請求,譬如要求被申訴人支付一倍的賠償金,如果有拖欠工資的情形存在,可以要求支付所拖欠的工資,并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雖然這樣的請求仲裁機構與法院肯定不會支持,但那又有什么呢!公民的權利都是一點點的爭取過來的。
2、勞務關系不受勞動法保護,應提起民事訴訟
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之間的區別對于不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人來說是一個難題。當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向律師咨詢或者到勞動仲裁部門詢問是否立案的方式來確定。
如果確定雙方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時就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如果單位給你打有工資欠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的,請你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節省時間。
3、申訴主體的確定
申請勞動仲裁時申訴主體的確定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為申訴人主體,二為被訴人主體。
在填寫申訴人名字時,請注意一定要注意用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若勞動合同上的名字與身份證上的不一致時,請在申請仲裁前到公安機關開一個證明,證明兩個名字是一個人,然后再用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申請仲裁。否則可能會導致仲裁機關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之后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法申請執行的情況。
被申訴人是與自己存在勞動關系的相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