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勞動爭議咨詢中心勞動爭議律師提醒:勞動者在打官司之前一定要慎重。建議最好學習學習《勞動法》,了解掌握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義務。勞動者既要有較強的自我維權法律意識,同時也要具備實事求是的態度,對用人單位合法的辭退應當服從,不能為了出一口氣而濫用訴權,避免勞民傷財。在此結合辦案經驗總結下如何打贏辭退糾紛官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準確確定請求金額。
辭退官司中,一些被無辜辭退的勞動者喜歡不切實際、漫天要價要求賠償,這是不可取的。打官司應當實事求是,否則提出的訴訟請求不僅不會得到支持,還必須多支付出一筆仲裁訴訟費用。目前,有關用人單位違法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一般是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這兩個辦法處理,由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和賠償損失。
2、掌握案件的關鍵證據。
很多人以為辭退官司中,勞動者無需承擔舉證責任,這是不正確的。雖然按照規定,這類案件中關于勞動者存在違法違紀行為,以及達到辭退的條件等主要舉證義務由用人單位承擔,但勞動者仍負有舉證責任,其中最關鍵的證據就是辭退解雇證明,和本人工資數額證明。如果勞動者不能舉證自己被辭退,將會因為訴訟缺乏事實根據而導致敗訴;如果不能舉證工資水平,則無法得到合理的賠償。
勞動爭議律師提醒: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為規避賠償義務,故意不出具任何辭退、解雇的證明,導致勞動者無法證明被辭退的事實而被駁回,甚至起訴條件不符合連立案都成問題。因此,勞動者務必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辭退證明,以便于進行訴訟時有根有據。此外,平時應當注意保留工資存折、工資清單、工資條等,以利于法院認定賠償的基數。
3、最后一點,并非所有的辭退都可以獲得賠償。
勞動者要了解自己是否屬于用人單位可以無償辭退的情形之一,以免浪費時間精力。按照現行《勞動法》,因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違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確實屬于上述情形,勞動者就沒有打官司的必要了,避免最后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