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做好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
閩招委〔2016〕5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 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縣(市、區)人民武裝部: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和教育部、原總政治部《關于嚴格規范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號)文件精神及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關于做好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軍訓〔2016〕83號)文件要求,現就軍隊院校(含招收國防生院校,下同)招收我省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軍隊院校招生對象基本條件
軍隊院校招收的青年學生(含國防生,下同)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從2015年起,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
2.報考按本一線錄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績應不低于本一線下20分(含20分);報考按本二線錄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績應不低于本二線。
3.未婚,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均截止8月31日)。
4.參加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結論均為合格。
二、關于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
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政聯〔2001〕1號)執行。政治考核由省軍區招生辦組織,省教育考試院配合,縣(市、區,下同)人民武裝部會同本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組織實施。考生戶籍所在地與其就讀的普通中學、教育機構或工作單位等不在同一區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報考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負責,考生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武裝部配合。各人民武裝部要會同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安部門組成考核組,由1名人民武裝部領導擔任組長,采取走訪、座談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社會關系和現實表現等情況。
考生所在中學應當對考生在校表現作出鑒定;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應當對考生本人、家庭情況和主要社會關系等進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見;縣人民武裝部應當及時匯總考核情況,客觀公正地對考生作出考核結論,并由考核組組長簽字負責。
政治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結論由縣人民武裝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學,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不參加面試、體檢。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縣人民武裝部應當組織復議。
各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在高考結束后, 及時通知意向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于6月12日至22日,自行到報考所在地的縣人民武裝部參加政治考核,逾期不予辦理。各人民武裝部要指定專人負責,主動與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聯系,集中力量,對意向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進行登記,發放《考生須知》(附件1),會同考生所在中學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調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現、家庭成員和社會關系等情況,如實填寫《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附件2),并做出明確結論。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到當地人民武裝部領取本人的《政治考核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面試點報到,參加面試和體檢。沒有經過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報考軍隊院校。各軍分區(警備區)要加強對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確保政治考核工作圓滿順利完成。
三、關于軍隊院校招生面試體檢工作
1.組織形式。軍隊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面試體檢工作,采取“分片設點、異地同步”的方式,在全省設立2個面試體檢點,福州點主要承擔福州、南平、寧德、三明、平潭5個地區考生的面試體檢任務,面試體檢地點在福州總醫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鼓樓區梅峰路2號);泉州點主要承擔莆田、泉州、廈門、漳州、龍巖5個地區考生的面試體檢任務,面試體檢地點在解放軍第180醫院(泉州市豐澤區花園路180號)。①面試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具體組織實施,省教育考試院配合,面試工作人員由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從軍隊院校選派。省軍區招生辦對面試工作人員進行統一編組,每組3人,共同面試考生。各面試現場設立1個復議組,負責對有爭議的面試結果進行復議。面試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考生面試完畢,面試人員應立即填寫面試表,并將面試結果當場告知考生,面試表由各組負責人簽字后當場交還考生本人(面試工作人員不得將面試表帶出面試點)。考生對面試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當場提出復議申請,由面試復議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告知考生,復議結果為最終結論。面試小組負責人還應在面試合格考生《體檢表》的“面試結論”欄里簽署面試結論。②體檢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牽頭協調,各體系醫院具體負責,省教育考試院配合,體檢工作與面試工作同步展開,所有考生先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參加體檢。體檢結論分為指揮專業合格、非指揮專業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檢醫師簽字負責,體檢合格考生名單7月2日14:00前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公布。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于7月2日18:00時前向省軍區招生辦提出復查申請,并于7月3日上午8:00前到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結論。
2.標準要求。①面試。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面試標準,按2008年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原總政治部干部部印發的《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面試表》(以下簡稱“面試表”)(附件3)的內容與要求執行。通常采取目測、口令調整和語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報考動機、形象氣質、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等方面的基本素質。②體檢。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體檢標準,按照原總參謀部、原總政治部、原總后勤部頒布的《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后衛〔2015〕904號)執行。由原總政治部明確的體檢項目所需費用全部免除,有關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長的費用。
3.時間安排。①6月26日,分別在福建省軍區老干部活動中心(福州鼓樓區白龍路2號)、泉州軍分區金星酒店(泉州市鯉城區東街118號)會議室召開招生面試人員培訓會,統一面試標準、提出工作要求、強調有關紀律。②6月27日至28日組織面試體檢工作。面試體檢具體時間安排:6月27日上午福州點為福州地區,泉州點為泉州地區;6月27日下午福州點為寧德、南平地區,泉州點為漳州、龍巖地區;6月28日上午福州點為三明、平潭地區,泉州點為莆田、廈門地區,6月28日下午機動。各地區考生必須嚴格按照明確的時間節點和所指定的體系醫院參加面試體檢,若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參加的,可參加6月28日下午的面試體檢,逾期不再組織。③7月2日,省軍區招生辦將第一批合格考生信息刻錄光盤送交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7月4日,省軍區招生辦將最終全部合格考生信息刻錄光盤連同軍檢表送交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四、關于軍隊院校招生錄取工作
軍隊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錄取工作,繼續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各軍隊招生院校要認真貫徹教育部、原總政治部政干〔2010〕122號、123號文件精神,嚴格按照《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干發〔2008〕19號)的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于軍事院校招生面試和體檢均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的成績和報考志愿,按招收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為進一步做好軍隊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錄取工作,請在福建省招生的軍隊院校于6月15日前將院校的基本信息(含院校錄取地點、網址、錄取點聯系工作電話、負責人<聯系人>手機等)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和福建省軍區招生辦。郵寄地址: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編:350003,收件人:普招處;福建省軍區司令部作訓處,郵編:350003,收件人:招生辦(省軍區招生辦聯系電話:0591-24950193)。
做好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工作是提高招生質量的重要保證。各設區市、各縣(市、區)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和人民武裝部,以及福州總醫院、解放軍第180醫院要本著對國防建設、對軍隊院校和對考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周密計劃部署,嚴守工作紀律,確保軍隊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圓滿完成。
軍校體檢要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軍隊、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士兵學員、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學員和從地方招收研究生學員,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選拔國防生,以及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體格檢查,適用于本標準。
第二章 外科項目
第三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四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的,合格:
(一)男性: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
(二)女性: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
第五條 顱腦外傷,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腦外傷后綜合征,不合格。
第六條 頸部運動功能受限,斜頸,Ⅲ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七條 乳腺腫瘤,重度男性乳房發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八條 骨、關節、滑囊疾病或者損傷及其后遺癥,骨、關節畸形,胸廓畸形,習慣性脫臼,頸、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間盤突出,強直性脊柱炎,影響肢體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可自行矯正的脊柱側彎;
(二)四肢單純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顯示骨折線消失,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及后遺癥(空降兵除外);
(三)關節彈響排除骨關節疾病或者損傷,不影響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節病僅指、趾關節稍粗大,無自覺癥狀,無功能障礙(指揮專業除外);
(五)輕度胸廓畸形(指揮專業除外)。
第九條 肘關節過伸超過15度,肘關節外翻超過20度,或者雖未超過前述規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礙,不合格。
第十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cm,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cm(空降兵超過4cm),或者雖未超過前述規定但是步態異常,不合格。
第十一條 手指、足趾殘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皸裂癥,不合格。
第十二條 惡性腫瘤,面頸部長徑超過1cm的良性腫瘤、囊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3cm的良性腫瘤、囊腫,或者雖未超出前述規定但是影響功能和訓練的,不合格。
第十三條 瘢痕體質,面頸部長徑超過3cm或者影響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響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四條 文身,不合格。
但是著軍隊制式體能訓練服身體裸露部位長徑不超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徑不超過10cm的文身,除指揮專業外合格(文身圖案和內容由政審把關)。
第十五條 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指揮專業不合格。
第十六條 胸、腹腔手術史,疝,脫肛,肛瘺,肛旁膿腫,重度陳舊性肛裂,環狀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闌尾炎手術后半年以上,無后遺癥;
(二)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后1年以上,無后遺癥;
(三)2個以下且長徑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七條 泌尿生殖系統疾病或者損傷及其后遺癥,生殖器官畸形或者發育不全,單睪,隱睪,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無自覺癥狀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積液,不大于健側睪丸;
(二)無自覺癥狀的睪丸鞘膜積液,包括睪丸在內不大于健側睪丸1倍;
(三)交通性鞘膜積液,手術后1年以上無復發,無后遺癥;
(四)無壓痛、無自覺癥狀的精索、副睪小結節,數量在2個以下且長徑均在0.5cm以下;
(五)包莖、包皮過長;
(六)輕度急性包皮炎、陰囊炎;
(七)隱睪經手術下降至陰囊的。
第十八條 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十九條 頭癬,泛發性體癬,疥瘡,慢性泛發性濕疹,慢性蕁麻疹,泛發性神經性皮炎,銀屑病,面頸部長徑超過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風,其他傳染性或者難以治愈的皮膚病,不合格。多發性毛囊炎,皮
膚對刺激物過敏或者有接觸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連續發生凍瘡,潛艇專業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單發局限性神經性皮炎,長徑在3cm以下;
(二)股癬,手(足)癬,甲(指、趾)癬,軀干花斑癬;
(三)白癜風,身體其他部位不超過2處,每處長徑在3cm以下。
第二十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以及其他性傳播疾病,不合格。
第三章 內科項目
第二十一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收縮壓≥90mmHg,<140mmHg;
(二)舒張壓≥60mmHg,<90mmHg。
第二十二條 心率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經檢查系生理性。
第二十三條 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臟,不合格。
但是聽診發現心律不齊、心臟收縮期雜音的,經檢查系生理性的,合格。
第二十四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肺大泡,氣胸及氣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五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內臟下垂,腹部包塊,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仰臥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觸及肝臟不超過1.5cm,劍突下不超過3cm,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叩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左肋緣下未觸及脾臟,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既往因患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現無自覺癥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第二十六條 泌尿、血液、內分泌系統疾病,代謝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條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流行性出血熱,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熱病,傷寒、副傷寒,布魯氏菌病,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絲蟲病,以及其他傳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復發,無癥狀和體征,實驗室檢查正常;
(二)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腎結核,腹膜結核,臨床治愈后3年無復發;
(三)細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瘧疾、黑熱病、血吸蟲病、阿米巴性痢疾、鉤端螺旋體病、流行性出血熱、傷寒、副傷寒,布魯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無后遺癥;
(五)絲蟲病治愈半年以上,無后遺癥。
第二十八條 癲癇,以及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及后遺癥,不合格。
第二十九條 精神分裂癥,轉換性障礙,分離性障礙,抑郁癥,躁狂癥,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人格障礙,應激障礙,睡眠障礙,進食障礙,精神發育遲滯,遺尿癥,以及其他精神類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條 影響語言正常表達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一條 對食物、藥物和其他物質嚴重過敏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項目
第三十二條 雙側耳語聽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側耳語達到5m 、另側不低于3m ,除潛艇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合格。
第三十三條 明顯耳廓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廓及外耳道濕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但是輕度耳廓及外耳道濕疹,輕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艦艇、潛艇專業外合格。
第三十四條 鼓膜穿孔、嚴重內陷,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難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內陷,鼓膜瘢痕或者鈣化斑超過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氣功能、耳氣壓功能及鼓膜活動不良,咽鼓管咽口或者周圍淋巴樣組織增生,潛艇、空降專業不合格。
第三十五條 眩暈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條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爛,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樣變,以及其他難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嚴重變應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竇炎,嚴重鼻中隔偏曲,潛
艇、空降專業不合格。
但是不影響副鼻竇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膿性分泌物,輕度萎縮性鼻炎,除潛艇、空降專業外合格。
第三十七條 嗅覺喪失的,不合格。
嗅覺遲鈍,除防化、醫療、油料專業外,其他專業合格。
第三十八條 影響吞咽、發音功能的難以治愈的咽、喉疾病,嚴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項目
第三十九條 每一只眼裸眼遠視力低于4.5(0.3),矯正視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鏡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遠視力4.6(0.4)以上,矯正視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 等效球鏡以下,指揮、水面艦艇、潛艇、裝甲、測繪、雷達專業合格。其中,準分子激光手術后半年以上且無并發癥,除潛艇、空降專業
外合格。
第四十條 紅綠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四十一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二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運動障礙,顯性斜視,不合格。
內隱斜超過10△,外隱斜超過5△,上隱斜超過2△,除指揮、水面艦艇、潛艇、空降、裝甲、測繪、雷達專業外合格。
第四十三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合格。
但是不影響視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緣外非進行性翼狀胬肉,除指揮專業外合格。
第四十四條 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先天性少數散在的晶狀體小混濁點,不影響視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體動脈殘遺,少數絲、點狀玻璃體混濁,無癥狀的;
(三)視網膜、脈絡膜陳舊性病灶,黃斑區以外小于1PD直徑的。
第六章 口腔科項目
第四十五條 深度齲齒超過3個,缺齒超過2個(經正畸治療拔除、牙列整齊的除外),全口義齒及復雜的可摘局部義齒,重度牙周炎,影響咀嚼及發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顳頜關節疾病,唇、腭裂及唇裂術后明顯瘢痕,不合
格。
但是經治療、修復后功能良好的齲齒、缺齒,合格。
第四十六條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釉質發育不全,切牙、尖牙、雙尖牙明顯缺損或者缺失,覆蓋 超過5mm,開牙合超過3mm,上下頜牙咬合到對側牙齦的深覆牙合,影響咬合的牙列不齊、反牙合 ,中度牙周炎,潛艇專業不合格
。
下列情況潛艇專業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個,經固定義齒修復功能良好,或者牙列無間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響咬合的個別切牙牙列不齊或者重疊的;
(三)不影響咬合的個別切牙輕度反牙合的 ;
(四)錯牙合畸形經正畸治療后功能良好的。
第四十七條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腫,口腔腫瘤,不合格。
第七章 婦科項目
第四十八條 閉經,嚴重痛經,子宮不規則出血,功能性子宮出血,子宮內膜異位癥,不合格。
第四十九條 內外生殖器畸形或者缺陷,不合格。
第五十條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腫物,不合格。
第五十一條 妊娠,不合格。
第八章 輔助檢查項目
第五十二條 血細胞分析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血紅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紅細胞計數,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細胞計數,3.5~9.5×109/L;
(四)中性粒細胞百分數,40%~75%;
(五)淋巴細胞百分數,20%~50%;
(六)血小板計數,125~350×109/L。
血常規檢查結果要結合臨床及地區差異作出正確結論。血紅蛋白、紅細胞數、白細胞總數、白細胞分類、血小板計數稍高或者稍低,根據所在地區人體正常值范圍,在排除器質性病變的前提下,不作單項淘汰。
第五十三條 血生化分析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男性9~50U/L,女性7~40U/L;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umol/L,女性45~84u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umol/L,女性53~97umol/L;
苦味酸去蛋白終點法:男性44~133umol/L,女性70~106u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四)空腹血糖:3.9~6.1mmol/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應當結合臨床物理檢查,在排除疾病的情況下,視為合格,但是須從嚴掌握。
第五十四條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測陽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體檢測陽性,血清梅毒螺旋體抗體檢測陽性,不合格。
第五十五條 尿常規檢查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尿蛋白:陰性至微量;
(二)尿酮體:陰性;
(三)尿糖:陰性;
(四)膽紅素:陰性;
(五)尿膽元:0.1~1.0Eμ/d1(弱陽性)。
第五十六條 尿液離心沉淀標本鏡檢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紅細胞:男性0~偶見/高倍鏡,女性0~3/高倍鏡,女性不超過6個/高倍鏡應結合外陰檢查排除疾病;
(二)白細胞:男性0~3/高倍鏡,女性0~5/高倍鏡,不超過6個/高倍鏡應結合外生殖器或者外陰檢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無或者偶見透明管型,無其他管型。
第五十七條 尿液毒品檢測陽性,不合格。
第五十八條 尿液妊娠試驗陰性,合格。
尿液妊娠試驗陽性,但是血清妊娠試驗陰性,合格。
第五十九條 胸部X射線檢查結果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一)胸部X射線檢查未見異常;
(二)孤立散在的鈣化點(直徑不超過0.5cm),雙肺野不超過3個,密度高,邊緣清晰,周圍無浸潤現象;
(三)肺紋理輕度增強(無呼吸道病史,無自覺癥狀);
(四)一側肋膈角輕度變鈍(無心、肺、胸疾病史,無自覺癥狀)。
第六十條 心電圖檢查結果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一)正常心電圖;
(二)大致正常心電圖:
1.竇性心律,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結合臨床;
2.竇性心律不齊,經吸屏氣后改善或者消失;
3.P波電軸左偏(P波在I、aVL直立且電壓較高,Ⅱ低平或者正負雙相,Ⅲ、aVF正負雙相或者淺倒,aVR負正雙相或者淺倒);
4.單純的QRS電軸偏移在-30度至+120度;
5.單純逆鐘向或者順鐘向轉位;
6.左心室高電壓(無高血壓,心臟聽診無病理性雜音,胸片無心臟增大);
7.心律較慢時以R波為主導聯J點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8.以R波為主導聯ST段呈缺血型壓低小于等于0.05mV(aVL、Ⅲ可壓低0.1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壓低小于0.08mV,或者呈上斜型壓低小于0.1mV;
9.T波在Ⅱ直立,電壓大于1/10 R波,aVF低平,Ⅲ倒置;
10.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 R波);
11.竇房結內游走性心律;
12.V1、V2導聯出現高R波,但是肢體導聯QRS波電壓無變化,QRS電軸無明顯右偏,右胸導聯無ST-T改變,臨床無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嵴型QRS波(V1呈rsr’型,r>r’,I、V5導聯無s波或者s波在正常范圍內);
14.偶發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無其他可疑的陽性病史、癥狀和體征;
16.U波明顯,但是未高于T波,無其他可疑的陽性病史、癥狀和體征。
出現前款第二項第4、5、6條目的心電圖表現,應當讓受檢者作原地蹲起20次,復查心電圖無明顯異常病理改變的,視為大致正常心電圖。
第六十一條 腹部超聲檢查發現惡性征象、病理性脾腫大、胰腺病變、肝腎彌漫性實質損害、腎盂積水、結石、內臟反位、單腎以及其他病變和異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第四至十條,除潛艇、空降專業外):
(一)肝、膽、胰、脾、雙腎未見明顯異常;
(二)輕、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膽囊息肉樣病變,數量3個以下且長徑均在0.5cm以下;
(四)肝腎囊腫和血管瘤單臟器數量3個以下且長徑均在1cm以下;
(五)單發肝腎囊腫和血管瘤長徑3cm以下;
(六)肝、脾內鈣化灶數量3個以下且長徑均在1cm以下;
(七)雙腎實質鈣化灶,3個以下且長徑1cm以下;
(八)雙腎錯構瘤數量2個以下且長徑均在1cm以下;
(九)腎盂寬不超過1.5cm,輸尿管不增寬;
(十)脾臟長徑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臟長徑超過10cm或者厚徑超過4.5cm,但是脾面積測量(0.8×長徑×厚徑)38cm2以下,排除器質性病變。
第六十二條 婦科超聲檢查發現子宮肌瘤、附件區不明性質包塊、以及其他病變和異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子宮、卵巢大小形態未見明顯異常;
(二)不伴其他異常的盆腔積液深度不超過2cm;
(三)單發附件區、卵巢囊腫長徑小于3cm。
第六十三條 心臟超聲檢查發現心臟、瓣膜、血管疾病或者異常,不合格。
第九章 心理檢測項目
第六十四條 不能通過軍隊院校招收學員心理檢測專用軟件檢測和結構性心理訪談的,不合格。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軍隊、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干部學員的體格檢查標準,參照本標準執行。
第六十六條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試行。2006年4月4日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發布的《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