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稅(買方支付)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住宅類房屋標準按房款總價的1%-3%交納契稅,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計稅參考價的3%交納。
二手房稅費之契稅(買方支付)
(1)首套房且面積90平米以下,成交價1%
(2)首套房且面積在90-144平米之間,成交價1.5%
(3)其他:成交價3%。
二、營業稅(買方支付)
2015年,房地產市場迎來了3.30新政。該政策指出,個人出售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免征營業稅。該細則主要將免征營業稅的范圍由5年降為2年,對想購房二手房的購房者來說,是重大利好。此項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銷售營業稅組成,征收稅率為5.6%。
1、房產證未滿2年的,并且面積在140?以上的需要繳納總房價的5.6%;
2、房產證未滿2年的,并且面積在140?以下的需要繳納差額的5.6%;
3、房產證滿2年的,并且面積在140?以上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5.6%;
4、房產證滿2年的,并且面積在140?以下的免交。
三、個稅(買方支付)
個稅的征收方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或1.5%、3%)
個人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標準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類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
對于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個人所得稅。
四、印花稅(買賣雙方各0.05%)
印花稅是針對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所收的一類稅費。對商品房銷售合同統一按產權轉移書據依萬分之五稅率征收印花稅。
對于購房者而言,印花稅的稅率是0.05%,即購房者應納稅額為計稅價格0.05%的數值,印花稅采取由納稅人自行繳納完稅的方式。
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印花稅。
二級轉移登記只收取買方0.05%的印花稅。
五、土地增值稅:
個人轉讓非住宅類房產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記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納稅人自行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或辦理核實手續后由登記中心代征。
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核定征收方式: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計稅價格核定征收率。一般城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標準: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其他非住宅類房產為5%。
六、登記費
其收費標準分為住房與非住房。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房屋登記收費標準中包含《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
七、房地產交易手續費
新建商品房的房產交易手續費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轉讓方承擔。
經濟適用房的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減半收取,由買方承擔。
其他情況的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雙方各承擔50%。
八、傭金
成交價3%,交易雙方各付一半。
九、貼花:5元/套
如果購房時需要按揭,還要發生以下費用:
十、評估費
評估價格100萬以下部分收取評估結果的0.5%,以上部分0.25%。
十一、抵押登記費
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
十二、委托公證費
如果購房需要辦理公證,那么則要交納一定比例的公證費,公證費的標準一般為300元/二本公證書,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