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記者從玉林市社保局獲悉,我市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實現 “十一”連調,目前待遇調整工作正在開展中,調整后的養老金及補發部分將于四月底發放到位。全市約12.8萬退休人員可享受本次調待政策。
據了解,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對象為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于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含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并在2015年1月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調整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其中,定額調整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20元。掛鉤調整,對繳費年限(合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人員,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計算,繳費每增加1年(按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保留1位小數點,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數據庫記載數據為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適當傾斜調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數據庫記載數據為準),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12月31日(含)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4元。
企業退休軍特干部按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050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050元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