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三門峽訊 農民到三門峽市買房當“年貨”?這可不是開玩笑,當下正是好時候!
繼去年8月份,三門峽市政府出臺房產新政為居民打包送購房福利后,2月5日,該市又出臺相關文件,推出一攬子惠民政策,大力支持農民進城購房。
2月5日,大河報記者在這份《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農民進城購房促進住房消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看到,這次推出的惠民舉措,從財政補貼、金融服務、住房公積金服務、就業創業保障、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保障等諸多方面制定細則,全方位支持該市農民進城購房。
《意見》規定,從即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凡農民在湖濱區、商務中心區、開發區購買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已辦理房屋首次登記(初始登記)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及二手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且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后繳納房產契稅的,可申請財政購房補貼。
具體標準是:首套普通住房(包括二手房)每平方米補貼150元,對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每平方米補貼100元。凡農民集體團購新建商品住宅10套以上,每平方米增加30元財政補貼。新一輪國家確定的易地扶貧搬遷農戶單獨購房享受團購政策;集體團購可再享受每平方米30元財政補貼。在此時間段內,農民在上述區域購買有預售手續的新建普通住房或二手房還可申請實繳契稅額50%的補貼。新一輪國家確定的易地扶貧搬遷農戶進城購房給予實繳契稅額100%的補貼。
與此同時,《意見》還規定,改善金融服務,相關金融機構設立農民進城購房服務專門窗口,農民進城購房首付款比例、貸款利率執行最低標準;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面,鼓勵引導農民工參加公積金繳存;強化創業就業保障,農民進城購房定居后經商的,相關部門優先辦理相關手續;保障進城農民子女享受義務教育同城待遇。
此外,《意見》還對進城農民的既有權益保障做出規定,解決其后顧之憂:可自主選擇在原籍或購房所在地申請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原享受的醫療、集體經濟收益等權益不變。申請城鎮常住戶口的,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隨遷進城辦理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并保留原有宅基地,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需要提醒的是,該文件的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要想了解更多詳細內容,您可以到三門峽市政府網站查閱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