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婚慶六大禮俗
擇吉送好飾新房,紅喜高懸滿廳堂;
親迎新娘不回頭,正午以前拜花堂
大宴賓朋謝四方,三天回門看岳丈。
1、擇吉送好飾新房
新人選擇婚期稱‘擇吉’,征求雙方父母意見后,禮節上男方父母要備禮品到女方家‘送好’。親家正式見面,商定婚期并征求女方家長對婚慶籌劃的意見。男方開始裝飾新房,進行婚前準備。新人擇吉最好選擇有個性、特色的婚期,避開扎堆結婚的日子。
2、紅喜高懸滿廳堂
婚日當天男方家、女方家、新房、典禮酒店、禧宴廳等都要貼‘喜’字(有的少數民族不貼)。‘喜’字,家中室內可以提前貼,其它都是婚日當天貼。室外‘喜’字也叫領路喜,一般要求貼好后,別人從社區門口順著‘喜’字就能找到家。
3、親迎新娘不回頭
婚日早晨新郎要率領迎親隊伍親迎新娘,一般花車帶頭,禮車隊隨后。新郎到娘家后,娘家人一般關門拒婿,新娘女友攔門為難新郎討要紅包、藏新鞋等。‘不回頭’是說‘結婚不走回頭路’,去娘家迎親和回酒店典禮的路線不能完全重復,此禮約定成俗,民風使然。
4、正午以前拜花堂
‘正午’指中午12點。民風認為正午前新人拜罷天地,大吉大利。因此凡新婚,嫁娶婚禮儀式多在上午進行。
5、大宴賓朋謝四方
婚禮結束后,中午大宴賓朋,答謝親友來賓。新人雙雙敬酒感謝。
6、三天回門看岳丈
婚禮三天后(第三天),新人回門看望娘家父母,也稱‘歸寧’或‘新女婿’回門。娘家人一般設宴款待。民間認為新人回門,午飯后不宜久留,太陽落山前趕回婆家吉利。
二、嫁娶一般要求禁忌
婚儀方案巧設計,細節順應新人意
輔禮承諾要牢記,賀婚幫忙圖吉利
最好請個名司儀,娘家配合慶雙禧
1、婚儀方案巧設計
婚禮方案宜新穎別致、簡潔得體、莊嚴神圣,避華而不實、鋪張浪費。行嫁娶禮儀忌墨守陳規、硬搬古禮,宜更新觀念,移風易俗。以“人之常情應該有,繁文縟節大可無”的原則,因地制宜辦結婚典禮為妥。
2、細節順應新人意
婚禮期間的一切活動,應順和新郎新娘的心愿,雙方家長不宜橫加干擾。喜事,主要是新婚夫妻之禧,雙方家長應促成其禧,不要暄賓奪主,辦成大人的“喜事”。
3、賀婚幫忙圖吉利
送新婚賀禮前,要了解一般的禁忌。贈送新人實用品時,最好能知道受禮者之所需,先期告知,以免受禮者重復購置,這不能算失禮。送禮時忌送“刀、剪”之類利器,有“一刀兩斷”之嫌;忌送“鐘(終)、梨(離)、傘(散)、白布、藥、緞子”等不吉慶的物品。新婚當天禧堂也不宜擺放這些物品。婚慶當天若下雨,不要幫忙給新人打傘(散),民間認為不吉利。新郎發型不宜梳成中分,夏天婚禮不宜穿短袖襯衫(半截袖),民間認為口彩不好。
4、最好請個名司儀
司儀對整個婚禮活動的效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整個婚日各過程,司儀要不停地妙語如珠,用喜慶語言助興,所以現代婚慶活動對司儀素質要求很高,司儀人選一定要倍受重視,最好約請知名司儀。
5、娘家配合慶雙禧
婚日娘家人不要突然提出暫時辦不到的、不好辦的要求。同時,新娘女友攔門不要時間太長,不要過于難為新郎。娘家親友在禧宴上一般宜先于男方親友離席,俗語“客走主家安”嗎!娘家親友對此要予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