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響,在籍不在校學生,屬于確認已轉到外校就讀的學生,要督促學生家長盡快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屬于不具備轉學條件而外出的學生,要督促學生家長盡快讓學生回校就讀;屬于重度殘疾不能到校的學生,要組織教師送教上門服務。
在校不在籍學生屬于符合入學或轉學條件的學生,及時辦理就讀手續;屬于違規招收或轉入的學生,要及時予以清退,嚴禁學生擅自旁聽借讀;屬于沒有戶口的學生。
1、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后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準后,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2、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后,由校長批準并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轉出轉入。
3、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轉學。
4、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1、新學籍系統中如何辦理轉學?
答:所需材料簡化了,大多在網上辦理。
在轉學等業務流程中,學籍系統在學校和區縣學籍管理員處理環節的基礎上設置了學校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核辦環節,相當于紙質材料的蓋章審批。
因此,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除了要求家長提供學籍準確信息(如轉出學校打印的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轉入學校(接收學校)需要在學籍系統內上傳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應再要求家長(學生)提供其他材料。除了因故障需要先線下辦理以外,取消紙質轉學審批表和證明材料。
2、學籍號將是啥模樣?
答:g字打頭的學籍號一人一號,伴隨學生整個學習生涯。另外,還有j字頭的和l字頭的。
g字頭:將未分配正式學籍號的學生數據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進行比對,通過后分配“g”字頭正式學籍號,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后,通過學籍系統下發。
“g”字頭正式學籍號通過了全國查重、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比對等一系列程序的嚴格檢驗,是學生身份的權威標識。原則上不允許刪除“g”字頭正式學籍號,如涉及問題學籍確需刪除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佐證材料報教育部處理。
j字頭:對于沒有提供身份證號但查重沒有問題的學生,分配“j”字頭正式學籍號。探索允許“j”字頭學籍號,在學生補充身份證相關信息并通過查重認證之后,變更為“g”字頭學籍號,但保存歷史信息。
l字頭:臨時學籍號以“l”開頭,是每個學生獲得正式學籍號之前的必經階段,是學生獲得正式學籍號前辦理各項業務的依據。各地各校在辦理有關業務時要對持有臨時學籍號的學生一視同仁,切實保障其合法權益。
3、“g”字頭正式學籍號關鍵信息如何修改?
答:要有嚴格程序,并進行全國查重。
“姓名”和“身份證號”是兩項關鍵信息,若需修改,應由學生所在學校學籍管理員在學籍系統內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照片,縣級學籍主管部門核辦后,重新進行全國查重和身份比對。
4、某學校已接收學生就讀,但又以學生沒有全國學籍或無法轉接學籍要求學生退學符合規定嗎?
答:現實中,情況比較復雜,應該分類對待。
第一種情況是,學校沒有招生計劃而招生,可以做退學處理,后果由學校承擔。
第二種情況是,學生之前沒有學籍,但除此之外,符合入學條件,學校應按照第六問的情況為其補建學籍,不能做退學處理。
第三種情況是,學生之前有學籍,學校應盡快發起轉學向原學校調取學籍,不能做出退學處理。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的本意,是防止出現借讀、超計劃招生等違規行為,防控“人籍分離”,不應成為不接收符合招生入學條件學生的借口。當然,原則上學生到轉入學校就讀前,就應完成轉學工作,不應出現長時間“人籍分離”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