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全面深化*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明確公辦中小學教師國家公職人員的法律地位,在一線教師中引起了強烈反響。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華中師范大學教授周洪宇做客中國教育報刊社“兩會E政錄”,重申自己在兩會上連續12年的呼吁:建立教育公務員制度!
“《意見》從身份上確定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特殊的法律地位,這是第一步,接下來我會繼續呼吁建立教育公務員制度并同步修改《公務員法》,這個制度如果建立的話,就會從法律和制度上真正保證教師的經濟待遇,同時也有利于吸引優質的生源讀師范院校,有利于現在已經從業的教師安心從教,終身從教,還有利于基礎教育實現優質均衡。”周洪宇說。
擇校就是擇師,面對教師流動難的問題,周洪宇認為,過去發文件要求教師流動,缺乏法律和制度依據,推行起來有難度。但如果確立了教師的教育公務員身份,進一步保障其經濟待遇、社會地位,那么作為特殊的公務員,教師流動就是在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更重要的是,由于身份的確立,教師可以由學校人變成區縣人。“現在教師招聘之后往往由學校管理,優秀教師成了學校的一份資源。如果管理層次適當提升到區縣這一層面,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調配資源,就盤活了教師隊伍,有助于推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
不僅如此,周洪宇建議,振興教師教育已成為當務之急,作為教師教育的主體,首先要振興6所部屬師范大學,把這幾所大學的示范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帶動其他地方師范院校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