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公布《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州、市)、兵團各師(市)要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制定高中招生計劃,實現以地(州、市)、兵團各師(市)為單位進行統一錄取。
據了解,根據此次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高中階段招生采取“考試成績等級+科目計分+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方式,成績等級為錄取門檻,科目計分為錄取主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為必要條件。普通高中錄取,需確定生物、地理、信息技術、藝術等4項考試成績等級均達到C等級以上。
科目計分方面,計算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合卷、物理化學合卷、體育與健康等6項原始總分。雙語班計算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合卷、物理化學合卷、體育與健康、民語文等7項原始總分。
新疆規定,在上述兩項成績的基礎上,結合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等級或紀實性檔案資料進行錄取。允許已將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等級以折算分方式計入錄取總分的地區,繼續進行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