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教基廳〔201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近年來,中小學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穩妥實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和歷史性突破,重點大城市基本實現了免試就近入學、規范有序入學、陽光監督入學,有效緩解了“擇校熱”;中考改革探索了許多符合發展素質教育要求、操作性強的做法,基本構建了與新課程相適應的中考制度。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解決招生入學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確保2018年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工作取得決定性成效,普通高中招生入學秩序更加規范,現就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體謀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一)統籌制訂招生入學辦法。各省(區、市)要統籌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戶籍學齡人口和隨遷子女、重點大城市和市縣招生入學工作,整體謀劃制訂本地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辦法。義務教育要在鞏固重點大城市免試就近入學改革成果基礎上,進一步做好各地市、縣(區)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普通高中要在持續規范招生基礎上,進一步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政策,確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要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嚴格規范招生計劃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并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高等學校附屬中小學以及省屬、市屬中小學校招生入學要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入學工作統一管理。
(二)統籌保障不同群體入學。各地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合理確定入學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各地要細化入學操作程序,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三)統籌做好教育資源配置。各地要積極適應新型城鎮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實現教育現代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發展需要,堅持標本兼治,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努力從根本上解決“擇校熱”問題。依據區域內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合理規劃布局中小學校,加快學校建設,保障足夠學位供給。小學、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級應按照不超過國家規定班額標準招生,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合理分流學生,確保2018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鞠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工作取得更大進展。統籌城鄉師資配置,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著力解決當前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
二、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要求
(四)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各地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所在社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原則,并從當地實際出發,為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范圍。在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方,一般實行單校劃片;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沖動強烈的地方,統籌考慮過去片區劃分和生源分布等情況,積極穩慎推進多校劃片,促進教育公平。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積極穩妥推進所有地市、縣(區)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重點大城市等已有工作基礎的地區要進一步鞏固提高免試就近入學水平。
(五)努力保障入學機會均等。各地要積極推動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學規則。小學入學一般采取登記入學,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實行多校劃片的地區小學、初中可采取隨機派位方式入學,保障入學機會公平。實行小升初對口直升的,要按照強弱結合原則合理配對初中和小學學校。實行學區制管理的地方,要合理劃分學區范圍,將熱點小學、初中分散至每個學區,確保各學區之間優質教育資源大致均衡。要結合實際,采取集團化辦學、委托管理、強校帶弱校等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對于有空余學位的公辦熱點學校和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可以引導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對于新入學的義務教育學生,要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要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三、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
(六)改進招生管理工作。各地要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編制,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根據各校辦學條件、核定的辦學規模確定每所普通高中具體招生計劃并嚴格執行。要進一步明確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范圍、招生時間,嚴格控制跨地市、縣區招生的學校數量。依法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范圍加強監管。堅決制止違規跨區域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行為。要嚴格規范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并嚴格控制比例。繼續清理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要從2018年初中起始年級開始執行。
(七)加強命題考務管理。各地要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中考考試內容范圍,研制招生考試試題,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引導發展素質教育。要完善考務管理規章制度和保密措施,認真做好試卷命題、運送、保管和閱卷等環節工作,確保試題試卷安全、閱卷評分客觀公正。要細化考務人員的職責,加強對考務人員的警示教育和業務培訓。要加強考場巡視巡查,嚴肅考風考紀,維護正常的考場秩序,及時處置和報告考試過程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四、加強組織領導
(八)切實保證和諧穩定。各地要高度重視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完善措施,落實責任,確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學工作有序推進。出臺重大改革舉措前,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加強風險評估,切實做好新聞宣傳引導。片區或學區確定后,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重新劃分調整時要慎重穩妥,認真做好學生家長工作。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義務教育“權利和義務統一”的宣傳力度,引導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家長依法送其子女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方式,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要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九)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十)全面強化監督問責。各地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民辦學校,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各地要于2018年秋季開學后兩周內,普遍開展一次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對于存在嚴重違規招生行為的地方和學校要及時予以通報,督促將國家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落到實處。2018年9月底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專項檢查情況報教育部基礎教育司。
教育部辦公廳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