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參與是家校合作共育的重要形式,是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內容,已經被寫入《國家中長期教育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之中。近年來,家長參與越來越受到教育部門和學校的重視,頻次增多,形式豐富,對提升家長素質、改善學校辦學質量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轟轟烈烈的家長參與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有的學校使用家長義工沒有邊界,家長做了不少本該學校承擔的事;有的學校家長聽課、評課失去了分寸,干預了教師的教學自主權;有的學校家長委員會忘記了本分,變成學校的收費工具;有的家長組織忽略了“弱勢”家長,成為部分“精英”家長的俱樂部。
家長參與的初心,是家長根據學校教育的需要志愿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民主管理等教育實踐活動,應遵循自身內在的五個規律和原則。
要按需參與,根據學校教育的真正需求來引導和安排。家長參與要堅守育人為本。有的學校為了減輕教師負擔,讓家長擔負本該學校承擔的掃除、值日、監考、制作課件、開設課程等責任,甚至向家長攤派任務。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2015年的調查顯示,有四成家長認同或部分認同“學校將本該自己承擔的責任推給家長”的現象。家長分擔學校事務需要兩個前提:一是家長自愿,二是有利于改善教育與管理,而不應礙于情面、擔心影響自己家孩子而被迫參與。
要按能參與,需要賦權,給家長參與學校活動的機會和條件,也要賦能,幫助家長提高參與的能力。家長參與既需要參與的積極性,更考量著家長的參與能力。只有意愿沒有能力,即便積極性再高,有些學校工作也是不適合家長參與的。家長的某些專長是開設家長課程的可能性,但能否開、如何開,還需要對內容和授課方法進行必要的培訓指導,否則可能達不到應有的效果。
要按規參與,遵照現有的相關政策和法律,在相應的制度保障下組織家長參與。2012年教育部頒布了《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家長委員會應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職責”“發揮家長委員會支持學校的積極作用”,其主要職責包括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三大方面。該文件還指出,家長委員會要針對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問題,重點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地方教育部門或學校要遵照該文件精神,再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制訂相關細則或章程,在制度框架下良性運行家長參與工作。
要有效參與,保證參與的有效性。家長參與不能看熱鬧,有效參與就是制度化、規范化,做到有目標、有流程、有保障、有考核。衡量家長參與的質量,一看效果,看目的是否明確,是否達到了目的;二看效率,看達成目的所需要的時間和資源成本是否合算。以學校開放日為例,真正有效果、有質量的開放日,既需要展示成績,也需要改進工作。為了真正達到促進家校溝通、改進學校教育的目的,學校應該科學規劃、系統設計,明確向誰開放、開放什么、如何開放、開放之后應該怎么辦等一系列問題。
要全體參與,保障全體家長的參與權利,杜絕把家委會辦成精英家長俱樂部,杜絕將部分家長人為地排除在參與范圍之外。國外研究表明,家長的家庭文化資本越高,參與學校的積極性越高;家庭文化資本低的家長,參與的積極性和能力相對較低。而學生的學業成就與家長參與度成正相關,造成了教育中的“馬太效應”,使得家庭文化資本低的孩子處于越來越不利的境地。學校應堅持為了每一個孩子健康發展的理念,積極動員每一位家長積極參與到學校事務中,尤其要想辦法提高文化資本低的家長的積極性和能力,有意設計一些便于每個家長參與的方式和崗位。
完善的家長參與制度需要量體裁衣、因人而異,讓每位家長都能找到發光發熱的崗位或形式,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