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公示了《關于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試行)》的征求意見稿。《意見》明確,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評價結果作為學生畢業升學、自主招生重要依據或參考。
為客觀真實評價初中學生綜合素質,《意見》要求學校建立完善的學生個人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充分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評價主要采取寫實記錄、多元定性評價與重要觀測點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綜合素質評價五方面重要觀測點最高得分值均為20分,實行各自計分且各學期得分可以累加,但五方面得分不作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