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指出,第四次聯席會議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立足實際、各盡其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校車安全態勢持續穩定向好,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6.4%。一是管理制度日趨完善。明確了從事校車業務嚴重超員的定罪量刑標準,并將非法從事校車業務的行為納入打擊范圍,絕大部分省份制定了省級《條例》實施辦法和校車服務方案,聯席會議制度普遍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走向規范化。二是督查監管持續加強。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對校車安全事故進行督查督辦,開展專項整治,及時通報問題,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狀況有了很大改善。三是教育宣傳更加深入。各成員單位利用多種傳播形式和載體,開展“交通安全體驗課”等主題活動,開發“春夏秋冬話安全”“交通安全教育魔法箱”等教育資源,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交通安全意識得到有效提高。四是管理模式不斷創新。廣州市建立網上多部門聯合申報審批平臺,湖南確立以兼營和專營為主的校車運營模式,并建立校車專項經費補助制度,為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推進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校車安全管理形勢仍然不容樂觀,一些地區交通運輸能力還不能滿足學生對上下學交通方便、快捷的需求,個別地區還存在主體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基礎設施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應急處置機制不健全等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進一步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