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招聘季,很多即將畢業的學子紛紛投入求職大潮中。但近日一些在讀碩士研究生反映,學校要求畢業前在期刊發表論文,成了此時比找工作更讓自己牽掛的大事。要求碩士畢業前在專業學術期刊乃至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并非個例,而這種要求,又出于何種目的,究竟是否合理呢?
我認為,把發表論文作為碩士畢業的門檻,實質上違背了價值實現多元化的趨勢,因此,不加區分地讓碩士發表論文并不可取。
研究生有學術型和專業型之分,一是專注于教學和科研,一是未來市場的應用型人才,兩者各有側重,一刀切地讓兩類碩士遵守同一規則顯然不切實際。而具體到某個學院、某個群體,倘若校方設置超出其研究能力范圍的標準,碩士就很難完成校方提出的要求,以至于發論文成了通向畢業的攔路虎。
從論文本身的內容和選拔流程來看,不同的專業難度大小也不同。很多學生指出,憑一己之力很難發表論文,還需要導師以及相關人員的推薦、幫助方可達到目的。另外,由于受投稿到見刊的周期長、不能一稿多投的限制,很多碩士按學校要求如期發表論文是有諸多不現實的。
在此種條件下,將發表論文作為畢業的條件就有不少弊端。首先,它窄化了價值認定的渠道,不能準確衡量人的才能。不可否認,一位碩士若能真實獨立完成一篇論文,并且將其發布在權威期刊上,的確能夠證明他的研究能力,但證明碩士能力可以有多種評價機制,是否發表論文也只是其中的一種手段而已。將發表論文作為硬指標,無疑將其他研究能力的表現形式矮化和淡化了,不能綜合地反映出碩士的素質。
另外,把論文的發表情況作為對研究能力的評定和畢業的門檻,是用簡單的統計數據來衡量能力,暴露了教學管理者在學生工作上的簡單粗暴和惰性。真正評價學生可以通過多元化手段,注重其在日常的表現,而不是用數字量化。
有高校教師認為,此舉是建設高水平大學的應有之義,能扭轉目前高等教育“嚴進寬出”的弊病。讓碩士重視論文的發表,從而提高其學術研究的數量和質量,當然是好事,但一味強求,反而可能弄巧成拙。譬如,有些碩士的論文不能如期發表,他們可能會為了迎合學校的硬性要求,無奈地通過購買版面花錢發表論文,以完成任務。但這種為了滿足體制需要,而沒有實際價值的論文又有什么意義呢?
因此,學校可以鼓勵碩士發表論文,但不應該作強制規定,對學術型和專業型的研究生,還需根據不同的情況,具體制定相應的要求和細則。當然,學校嚴格要求碩士并無不妥,對碩士的評價可以回歸到對畢業論文的認定上,但不應用指標框定,限制高校人才評價的多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