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教育局、寧波教育考試院在鄞州外國語中學(首南中學)舉行2017年城區體育中考選測隨機項目抽簽儀式。經公證人員公證后,確定籃球運球投籃、跳繩、引體向上/仰臥起坐為今年城區體育中考的選測隨機項目。跟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選測項目中新增了足球運球,并且該項目跟游泳一樣無需通過抽簽,直接納入選測項目的范疇。
據了解,游泳選項測試已于2017年8月進行,按照《2017屆寧波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實施方案》規定,考生可從足球運球和抽簽產生的3項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1項或2項進行測試,并按以下方法計分:
已參加游泳選項測試且獲滿分的考生,在足球運球和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1項進行測試,并按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已參加游泳選項測試且未獲滿分的考生,在足球運球和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2項進行測試,并在游泳、足球運球和隨機項目中,取其中最高2項成績計入總分;
未參加游泳選項測試的考生,在足球運球和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2項進行測試,并按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城區其他項目考試相關安排及評分標準
集中考試項目中,游泳選項已于2017年8月進行,中心城區其他項目考試安排如下:
中心城區集中考試項目(游泳除外)考點:寧波四中、寧波第二技師學院、鄞州職教中心。原老三區(含寧波國家高新區)考生第一次考試地點統一安排在寧波四中、寧波第二技師學院;原鄞州區(含東錢湖旅游度假區)考生第一次考試地點統一安排在鄞州職教中心。所有考生第二、第三次考試地點統一安排在寧波第二技師學院。
體育中考有關規定
(一)學校體育課(活動)考核項目由學校自行組織,方案報所在區縣(市)教育局核準,考核結果按規定公示。其他項目均采取以區縣(市)為單位集中考試的方式進行。中心城區考生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除游泳選項外,2017年繼續使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專用測試器材進行考試,考生使用IC卡識別個人身份,記錄考試成績,實行電子化管理,并全程錄像監控。學校須做好考生集中考試報名工作,以便統一、及時、準確地做好考生報考信息的錄入工作(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二)免考及緩考
1.考生因疾病或肢殘、畸形免修體育課的,經審批免于參加體育考試,以24分計入體育總分;集中考試前因病或受傷不能參加的,則該項成績以6分計入體育總分;心、肺、肝、腎等有嚴重疾病,不適合參加中長跑、游泳等體能項目及50米跑、跳繩等激烈運動的學生,不得參加上述項目的考試,該項成績以6分計入體育總分。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須持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原鄞州區(含東錢湖旅游度假區)考生今年仍可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附診斷病歷原件和復印件),其他地區自定,肢殘、畸形學生持殘疾人證書,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在體育集中考試現場報體育考試實施機構審批。
2.考生申請免考的病史記錄和有關材料與該生學籍檔案一起,隨該生升學轉入高一級學校。
3.集中考試前發病或受傷者或女生例假期間,由學校統一在考試現場辦理緩考申請手續,經核準后可以參加統一組織的緩考。
4.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集中考試,如自行放棄考試項目,則該項目作零分處理,已測項目按最后得分計入總分。無故不參加體育考試者,不予錄取到高一級學校。
(三)體育中考成績全大市范圍內予以認可。在本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選擇在原學校所在地參加體育考試(需持當地有效成績證明并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基(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向參加學業考試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名參加體育考試(中心城區戶籍學生向寧波市教育考試院報名)。其他在本市范圍外就讀的具有寧波市戶籍的應屆及往屆初中畢業考生向參加學業考試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名參加體育考試(中心城區戶籍學生向寧波市教育考試院報名)。大市外回中心城區考生及往屆畢業考生需參加中長跑(必考)、游泳(選考)、足球運球(選考)及隨機項目考試,參加測試的項目數為4項,并不得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