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費、材料費、差旅費、會議費、勞務費……過去每到項目申報時,許多科研人員就要為名目繁多的項目經費預算傷透腦筋,申報要求里不僅事無巨細地規定了各項費用比例、用途,甚至連使用時間都有要求。
“我們正在制定一個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可以讓有影響力的學術帶頭人自主決定技術路線和經費使用,3月13日即將上報國家有關部委。”全國政協委員、同濟大學校長鐘志華3月5日把這一喜訊帶到小組討論會場。
2017年7月,國家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今年,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中組部等七部委提出要把這一文件精神真正落實到位,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并在全國范圍內選擇一批高校院所進行改革試點,改革和創新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更好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積極性。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放寬科研經費使用的話題仍然不時被科技界政協委員提起,而鐘志華帶來的這個消息讓大家為之一振。
他告訴記者,這一改革實施后,項目承擔單位擁有了更大自主權:除對項目核心指標進行變更外,項目承擔單位可自主決定技術路線變更、項目組成員調整等事項;在財政科技經費允許使用的范圍內,項目承擔單位可自主調整經費用途。
“放寬不等于放任,學校內部必須要建章立制,對項目經費的使用規則設定一個框框,讓科研經費真正用到科研工作中。”鐘志華說,同濟大學每年的縱向科研經費達20億元,該管的管住,該放的放開,不僅可以提高經費使用效率和科研產出率,也讓科技工作者的獲得感大大提升。
鐘志華透露,這一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即將上報國家有關部委,待批準方可實施。同濟大學將根據科研人員的貢獻度遴選學術帶頭人,在校內逐步推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