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廳20日對該省民辦學校發布“最嚴招生令”,民辦學校發布虛假廣告、招生管理混亂,將會被罰以限制招生或暫停招生直至取消辦學資格。
省教育廳決定取消全省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核準,同時對民辦學校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實行事后備案管理,將民辦學校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納入年檢。民辦學校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必須真實有效、規范合法。不得違反教育法律、法規、規章;不得夸大其詞,欺騙、誤導學生和家長;不得明示或暗示保證性承諾;不得許諾與教育、培訓、升學、考試相關的信息內容;不得將自考助學、遠程網絡教育等與普通全日制學歷教育混同。
對發布虛假廣告,招生管理混亂,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學校,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限制招生或暫停招生直至取消辦學資格的處罰,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方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