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報道稱江蘇的一位高中語文老師因為在線授課收費而被舉報為“有償補課”,而后辭職。
現實中,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網上聽課——免了奔波,隨時可以回放,收費相對低廉。
在線教育作為新興事物,滿足了一些人群的部分需求。五年級孩子的母親李怡的手機里就存著各式各樣的網課,有長期,有短期的,有她聽的,也有給孩子聽的。作為家長,很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為孩子尋求好的課程。她在網上給孩子報了一年的閱讀課,收費2000元左右,這個費用要比線下的教育機構低不少。關鍵的是,這個課程學校沒有,也不同于一般機構的應試培訓。“就希望培養起孩子閱讀的興趣,知道如何思考。課程介紹說老師也很不錯”。
最近,李怡從新聞報道中得知那位老師因為在線授課而被舉報為“有償補課”因而辭職。“這也許是個不錯的結果,這樣更多的學生會受益,而不單單是她所在學校的學生”。
“在線授課”收費是否違規
那么,網上授課收費是否就是“有償補課”呢?
教育學者熊丙奇表示,雖然教育部門禁止教師有償補課,但這只是行政規定,并無法律依據。我國《教師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都沒有規定教師不得用自己的雙休日、節假日時間去兼職掙錢,教育部門禁止教師補課的理由,也經不起嚴格的推敲。
熊丙奇說,一些發達國家也是禁止義務教育(基礎教育)教師兼職的,但他們靠的不是行政規定,而是基本的制度。在日本、韓國、美國,有一項基本的制度——國家教育公務員制。如果建立國家教育公務員制,在保障教師待遇的同時,也就可依法明確國家教育公務員不得兼職。教師根據這一制度,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要么在公辦學校任教,要么做獨立教師,或到培訓機構任職。
中國教育科學院研究員陳如平告訴記者,中小學公辦教師是納入國家事業單位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履行基本公共服務職責的工作人員。《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并不得領取兼職報酬。”而《公務員法》所稱的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中小學公辦教師屬于這一范圍。
記者聯系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這種新出現的事物,正在調研之中。
“在線授課”能否獲得收入
“對于教師‘在線授課’所獲收入,從‘情’的角度,可以理解,因為老師收入普遍不高,利用工作時間之外的勞動付出取得收入無可厚非;從‘理’的角度,則不行;從‘規’的角度,教育部、教育廳已出臺規定,不允許教師這樣做;從‘法’的角度,現有法律沒有明確條文或司法解釋。”云南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授羅志敏表示。
教師“在線授課”能否獲得收入?
對此羅志敏表示,目前,雖然我國現有的《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或司法解釋,但卻可從教師任職機構的性質及其具有的身份來找依據。如果該教師是在公辦學校從事基礎教育工作,那么,他的工作機構就屬于公益Ⅰ類機構,他的身份相應就是從事純社會公益的人員。這就意味著,這類學校的教師的勞動付出已得到國家和社會的約定性補償(即便這一補償可能滿足不了他們的實際需求),他每天的24小時都不能利用其專業或職業取得任何除教育主管機構規定之外的任何額外收入。對于非營利類民辦學校,由于該類學校已得到國家公共財政的補貼,所以其教師也不能通過“在線授課”等形式再獲得收入。對于營利類民辦學校、公辦高校這種公益Ⅱ類的機構,其工作人員可以按照現有規定在工作時間之外兼職并取得收入。若教師從事“在線授課”,其收入所占比例及數額多少取決于其與授課平臺的約定或協議,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及數額多少應遵守稅務部門的規定。
“在線授課”困擾之源
在采訪過程中,不少專家學者都提到如何看待在線教育發展的問題。
北京師范大學資深教授顧明遠說,對于新情況不能一概否定,也不能一概肯定。教師的工作非常辛苦,他們需要盡責、盡力、盡心放在學生培養上,這也是沒有止境的工作。我們反對的有償家教是一些教師不認真教課,在學校的課堂上留一手,讓學生到教師家中補課,但如果“在線教師”在網上的課程是公開的、開放的,是人人可以共享的,就需要很好地研究,區別看待。在線教育的發展、專門網師的出現是發展所向,不可避免,需要制定相關的政策確認。
中國教科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一方面,在線教育需要很多優秀老師參與,內容品質提升了,在線教育發展了,才能更好發揮作用。另一方面,教育本身需要在線渠道傳播優質教育內容,而現有學校管理體制,評價體制則是在阻礙在線教育發展。因此,需要改變觀念,鼓勵優秀教師利用在線方式把資源推出去,而不是用簡單用道德判斷解決問題,應當站在整個教育發展角度考慮,從有利于學生發展出發,劃清有償補課的界線,改變管理體制、評價機制。
熊丙奇建議,政府部門推進在線教育發展,豐富在線教育資源,可把開設網絡課程作為教師的一項職責,并設立專項基金,支持教師開發網課,讓更多學生分享網絡教育資源。
“對于在線授課,目前這個問題之所以引起包括廣大教師在內的公眾的疑惑和困擾,其根源就在于我們把‘在線授課’與‘在線授課收入’,‘公益性組織’和‘營利性組織’混同起來了。”羅志敏表示,“在校授課”從其反饋的效果來看,很值得提倡,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它可以促進優質教育資源的共享,對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都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要保障它的規范運行,就需要工商、稅務、教育等機構的規范和管理。(本報記者靳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