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日前出臺《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在2017年6月底前,全省科研院所將全部取消行政級別。
山東提出,建立現代科研院所治理結構,賦予科研機構更大自主權,重點是搭建理事會、學術人才委員會、管理層和監事的治理架構,真正落實用編用人、收入分配、經費管理、成果轉化收益、設備采購、建設項目管理等自主權。為真正實現政事分開,山東對實行法人治理結構的科研院所,一律取消行政級別,不再明確機構規格。今年年底前,省屬34家科研院所將組建召開理事會,明年6月底前,全省科研院所將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結構,按新的體制機制運行。
山東要求,重點創新編制人事管理,激發人力資源活力。今年年初,山東率先啟動高校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取消用編進人審批,總量內備案人員的工資福利、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與編內人員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