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4日下午披露,根據該市新修訂出臺的《珠海市留學人員創業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留學創業初期費用補貼最高檔次已提高到100萬元。創業項目申報時間也更加靈活,全年隨時接受申報,集中評審兩次。
截至目前,珠海已累計引進留學人員超過6500人,培養引進國家“*”專家49人,入選廣東省領軍人才7人,建立7個留學人員創業(產業)園,留學人員企業總數達300多家。從2006年起,該市就設立了留學回國人員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經評審擇優資助的留學人員企業141家,已使用專項資金近1630萬元。
根據該市新修訂的政策,在該市創業的留學人員的初期補貼費用標準已由原來的8萬、10萬、15萬元等3個檔次修訂為15萬、50萬、100萬元三個檔次,貸款貼息補貼標準由原來的最高10萬元修訂為最高30萬元。
新政策還著眼于扶持種子型創業項目,較大幅度增加了對技術含量高、產業化前景大的初創型留學人員創業項目的扶持力度。一個優質項目在種子期可以申請專項資金資助,進入產業化階段可以申請高層次人才資金資助,營造了更加完善的支持留學人員成功創業的環境,提升了珠海聚集優質留學人員創業項目的能力。
為方便優秀項目在珠海落地、見成效,新政策已將擁有優秀項目、在珠海有創業意愿但尚未注冊企業的留學人員列入申報范圍,他們可以采取“先評審、后注冊”的方式進行項目申報評審。也就是說,不管留學人員是否已在珠海注冊成立企業,身在何處,只要他們有好的項目,都可以申報珠海專項資金資助,評審通過的,按要求完成企業注冊,即可獲得相應等次的資助。該措施進一步提升了珠海對海外留學人員優質項目的吸引力,提高了留學人員項目落地的成功率。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李偉輝認為,新修訂的政策改變了現行單純以實際出資額劃分資助級別的辦法,綜合留學人員自身學歷及工作經歷、實際出資額及項目先進性等多個要素劃分資助級別。對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持有重要發明專利技術或者為珠海急需的具有特殊專長的留學人員,經專家評定特別具有發展前景的項目可不受學歷、經歷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