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連市教育局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對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求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免試就近入學的合法權益。
《意見》要求,各區市縣、各先導區(以下簡稱“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制定年度學區劃分方案。市內四區及高新區繼續實行小學、初中單校劃片就近入學,小學畢業生按“對口直升”的辦法免試就近升入初中。其他地區也要因地制宜,按照地理位置相對就近、辦學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則,將初中和小學結合成片,統籌劃定學區。
各學校要按照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當年劃定的學區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任何學校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時,不得采取或者變相采取任何測試形式選拔學生入學,不得委托各種社會培訓機構為其舉行選拔考試。本著公開、公正的原則,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要實行陽光分班,其他年級原則上不得重新分班。學校不得按學生學習成績分快慢班和編排學生座位,不得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各類重點班、特長班,不得以分層次教學的名義變相分快慢班和重點班。
適齡兒童入小學年齡為年滿6周歲。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應通過本部門、小學和社區發放《小學新生入學告知書》,向轄區內適齡兒童的家長告知新生入學流程以及報名所需攜帶的各種證件。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時,須憑學生家長的房產證、戶口簿和預防接種證等證件原件辦理入學,同時提供有家長簽字的戶口簿學生一頁的復印件。如果戶口簿無法證明學生與家長親子關系,還需提供家長結婚證和學生出生醫學證明原件。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時,除以上證件,還須提供有效的《大連市居住證》、在連就業證明等家長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意見》要求,要切實做好殘疾兒童少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引進人才子女等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拒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也不得以額外招生為由收取接收費用。要加強留守兒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建立留守兒童檔案,把保障留守兒童按時入學作為控輟保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引進人才子女就學,按大連市有關規定執行。
《意見》還就民辦學校、 高等院校附屬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文藝、體育、部隊等單位(學校)招生入學作出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