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16〕4號)和《臨沂市教育局關于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臨教基字〔2016〕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招生意見:
一、明確招生原則
堅持依法、規范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招生劃片、就近、免試的入學政策,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促進教育公平,維護社會穩定。
二、規范招生辦法
中小學招生工作在區領導小組和社發局、鄉鎮(街道)政府領導下進行,小學招生根據市教育局統一要求,城區(高新區實驗小學、臨沂第二十八中學)適齡兒童報名入學,需在“臨沂市城區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行信息采集,再由學校和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其他學校實行現場信息采集和資格審查;初中招生按小學學籍分片區免試直升初中,實現小學畢業生和初中新生的無縫對接。
(一)小學階段入學工作
1、報名條件
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體健康并具備基本學習能力,具有高新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父母在學區內有自購房產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與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所需材料
(1)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持高新區戶口簿、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2)自購房產的適齡兒童:持父母一方房權證(房產局備案的購房合同、協議)、入住證明(物業、水、電費收據)、子女及其父母戶口簿(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需提供適齡兒童醫學出生證明)、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3)外來經商與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①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持父母一方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證或在房產主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證明和入住證明(物業、水、電費收據)、區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一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子女及其父母戶口簿、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②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持父母一方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證或在房產主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證明和入住證明(物業、水、電費收據)、區勞動保障主管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基金專用票據(或社會保險手冊)、子女及其父母戶口簿、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3、報名流程
符合條件的城區學校家長,登陸“臨沂市城區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注冊?→填寫入學信息?→初驗信息?→家長打印《適齡兒童信息登記表》,攜帶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及適齡兒童到學校現場審核確認?→區教育局復審,符合條件錄取,發放入學通知書。
符合條件的其他學校家長到片區學校領取 《臨沂高新區適齡兒童信息登記表》,并據實填寫相關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臨沂高新區適齡兒童信息登記表》、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及適齡兒童到所在片區內學校審核、報名。
4、報名時間
具體事宜見《臨沂高新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時間表》
5、相關要求
(1)按常住戶口、自購房產、外來經商與務工人員等順序進行資格審核,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2)嚴格執行“住、戶一致”的原則和相關入學條件,嚴禁弄虛作假,后期補證視為無效,材料造假者將取消我區公辦學校入學資格;
(3)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未經教育局批準,各學校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否則不予建籍;
(4)按照劃片招生政策,片區學校容納不下的,實行調劑,鎮街小學由中心小學調劑,城區小學由區教育局調劑。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教基字〔2016〕4號)中“確因學位限制無法在流入地就學,要求回流出地就學的隨遷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規定,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請無法調劑和不服從調劑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回原籍就讀;
(5)各學校要依托山東省基礎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全面建立留守兒童檔案,認真做好留守兒童入學管理工作;
(6)對依據相關規定和政策引進的各類人才子女及現役軍人子女,按照相關政策安排入學。
(二)初中階段入學工作
1、招生范圍
具有高新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高新區戶籍的區外小學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與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報名方式
按照劃片范圍,嚴格執行對口交接制度,由各小學與初中進行無縫對接,嚴防小學畢業生流失或輟學。
3、報名條件
(1)區內小學畢業生以學校為單位,持新生入學通知書和小學畢業生花名冊到相關學校集體報名;
(2)有高新區戶籍的區外小學畢業生,由家長持戶口簿、房屋產權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學籍證明(含全國統一學籍號)到片區學校聯系就讀;
(3)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與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來我區就讀的,由學生家長持相關有效證件(參照小學入學條件執行)到片區學校聯系就讀。
4、報名時間
具體事宜見《臨沂高新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時間表》
5、相關要求
(1)嚴禁接收五年級在校學生就讀初一;
(2)招生學校要主動做好招生報名的組織和交接工作。
三、嚴肅招生紀律
(一)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的規定,各中小學一律不準進行與招生有關的文化考試和其他形式的智力測試。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二)嚴格劃片招生政策,要通過“臨沂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采取信息比對、家訪認定等方式,加大認證初審的力度,確定錄取資質,堅決制止擇校行為。任何學校不得跨片區招生,不得接收已劃入其他學校的學生。
(三)嚴格招生時間和程序,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或推后招生,不得拒收全區統籌調劑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不得做出在本校附設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讀小學等不符合規定的承諾。
(四)嚴格執行上級規范辦學行為的有關規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確定班級規模,小學每班控制在45人以內,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內。接納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的學校可適當放寬班額。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義務教育招生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管委會成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負責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的制定、組織、協調等工作。宣傳、紀檢、信訪、人社、市場監管、房產、公安、稅務等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密切配合,分工負責,要嚴格戶籍、居住證、房屋所有權和房屋租賃合同、社保繳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入學材料的出具和審核。各職能部門要對工作人員進一步明確要求,嚴格執行各種證件申辦的政策要求和程序,從源頭上嚴格把關,切實規范義務教育招生秩序。
(二)各學校要成立以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從維護社會穩定和樹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發,提高認識,克服困難,明確分工,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片區內適齡兒童的入學招生工作。各學校要在學校門口、村居(社區)、商住小區內張貼招生宣傳材料,把片區劃分、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咨詢電話等信息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對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擾亂正常招生秩序的單位或個人,區教育局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招生工作咨詢、監督電話:710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