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本大學排名,廣東一本大學排名及錄取分數線排名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了2015年廣東普通高考成績和各批次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今年的一本文科線為573分,一本理科線為577分。
2015年廣東省一本大學排名情況參考
廣東排名 | 全國排名 | 學校名稱 | 學校類型 |
1 | 14 | 中山大學 | 綜合 |
2 | 33 | 華南理工大學 | 理工 |
3 | 58 | 暨南大學 | 綜合 |
4 | 75 | 華南師范大學 | 師范 |
5 | 89 | 華南農業大學 | 農林 |
6 | 99 | 南方醫科大學 | 醫藥 |
7 | 150 | 汕頭大學 | 綜合 |
8 | 150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語言 |
9 | 151 | 廣州中醫藥大學 | 醫藥 |
10 | 174 | 廣東工業大學 | 理工 |
廣東省2015年高考填報志愿安排:
1.2015年我省在文科類、理科類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實行平行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均設置第一、第二兩個院校志愿組。第一院校組志愿設A、B、C、D、E五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第二院校組志愿設A、B、C三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平行志愿高校的志愿填報、投檔方式參照《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要求執行。
2.參加提前批錄取的本、專科院校(含文科、理科)、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的各層次招生院校及第三批專科院校(含A類、B類)、“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暫不實行平行志愿。
3.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院校(專業)錄取暫不實行平行志愿,仍實行傳統志愿模式錄取。錄取批次與本批次(本校)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同批次進行。音樂類、美術類考生報考同一批次院校時,可單獨選擇填報藝術院校(專業)志愿或普通文、理類院校(專業)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又報文、理類院校(專業)志愿。其中,報考第一批藝術類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報提前批本科文理類院校(專業)志愿。藝術類考生在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時兼報音樂類和美術類校考專業,只能單獨填報音樂類或美術類校考的專業志愿。填報藝術類省級統考本科專業以及填報在省級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的本科專業,考生省級統考術科成績必須達到相應類別的術科資格線。體育類考生報考同一批次院校時,可單獨選擇填報體育類院校(專業)志愿或普通理科類院校(專業)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體育類院校(專業)志愿又報理科類院校(專業)志愿。
4.符合《廣東省民族宗教委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粵民宗發〔2015〕10號)有關規定的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的本科專業時,必須在本科相應批次的“少數民族”欄目中填報有關院校及專業。報考招收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的院校時,必須在“各類預科班”欄目中,根據本人的成績與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預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填報相關的院校及預科專業。考生在各批次本科院校預科班中只能選擇一個批次一所院校。
5.“各類預科班”欄目中可填報少數民族預科班、“三僑一臺”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符合多項資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其中一類一所院校。
6.退役士兵、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考生在志愿表的“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相關欄中填報志愿。
7.考生填報志愿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考生應在認真閱讀有關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后,按照規定和要求選擇報考學校及專業。考生所填志愿信息網上確認后,應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打印志愿表,考生當場簽字。考生本人對不按時簽字和由他人代為簽字所產生的后果負責。志愿信息一經網上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志愿設置和志愿填報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設置第一、第二兩個院校志愿組。第一院校組志愿設A、B、C、D、E五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第二院校組志愿設A、B、C三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
“平行志愿”實行高考考生成績公布后填報。報考本科院校文史類、理工類專業的考生,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規定,結合自己考試成績情況、身體條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關要求,按第七條要求合理填報志愿。考生填報志愿時,須充分考慮志愿風險,減少落選機會。考生因志愿填報不合理而落選,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每批次錄取結束后,視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省招生辦公室組織當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征集志愿”,組織高校進行二次錄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設A、B、C、D、E順序排列的五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征集志愿也實行“平行志愿”。
教育部官方網站21日晚間公布最新版全國高校名單,截至2015年5月21日,全國高等學校共計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學校2553所(含獨立設置民辦普通高校447所,獨立學院275所,中外合作辦學7所),成人高等學校29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