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教育部批準,擬面向校內外公開遴選北京大學副校長1名,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和資格
自薦人或被推薦人應當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事業單位*員管理暫行規定》要求的基本條件,并具備以下報名條件和資格: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
2.熱愛高等教育事業,熟悉高等教育規律,具有大學教學和研究經歷,有較強的領導、管理、決策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較豐富的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經驗,工作實績突出;
3.工作思路清晰,視野開闊,開拓創新意識強,能全力投入管理工作,有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
4.能夠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執行黨委決議,積極協助校長開展工作,全局觀念強,作風民主,清正廉潔;
5.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學術造詣高、國際學術影響力大,能夠準確把握現代大學發展趨勢;
6.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7.具有博士學位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8.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9.身體健康。
二、遴選程序
1.發布遴選公告,進行宣傳動員;
2.接受自薦報名、提名推薦,資格審查;
3.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4.面試面談;
5.確定考察人選,進行組織考察;
6.確定擬任建議人選,并予以公示;
7.報批、任職等。
三、推薦或自薦范圍和方式
1.通過組織推薦、專家推薦或個人自薦等方式報名,報名時間截止至4月22日17時之前。推薦組織、推薦專家、被推薦人或自薦人向北京大學公開遴選副校長工作秘書組提交報名表(均含紙質版、電子版材料)。
2.報名所需表格可到北京大學相關網頁下載。
四、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北京大學黨委組織部
通訊地址:北京大學勺園5號樓105
郵 編:100871
聯 系 人:張新平 戚國偉
電 話:010-62753563
傳 真:010-6276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