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優化結構布局、聚焦薄弱環節、堅持依法治教,積極推進民族教育改革發展。
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增強各民族師生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堅定不移地把黨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貫穿到民族教育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立德樹人,把培育和踐行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引導各族學生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宗教觀、歷史觀、文化觀,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園。建立民族團結教育常態化機制,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培養適應國家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少數民族人才。
優化結構布局,增強民族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加快普及少數民族學前教育。全面改善農村牧區、貧困地區薄弱學校辦學條件,確保少數民族義務教育學校率先實現學校標準化和旗縣區域內均衡發展。重點支持民族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以深化課程改革和落實國家課程方案為抓手,全面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以就業創業為導向,加快發展民族中等職業教育,開設農牧業經濟、生態建設、民族手工藝品等專業,努力適應培養和培育新型職業農牧民要求。深入推進民族高等教育內涵發展,逐步構建起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學科專業體系。重視支持特殊教育和繼續教育發展。
聚焦薄弱環節,全面提高少數民族人才培養水平。完善民族教育經費投入機制,重點解決民族中小學公用經費不足的問題,并加大少數民族學生資助力度。加強民族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切實解決民族中小學教師編制短缺和結構性矛盾突出等問題,建立健全民族中小學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加大“雙語”教師、“雙師型”教師和農村牧區中小學緊缺學科教師培養力度,切實改善民族中小學教師待遇,在職稱評定、績效工資分配、評優獎勵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探索建立少數民族職業技能型人才培養立交橋,提高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升入高等職業學校比例。完善高校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加快推進民族學校教育信息化建設,率先完成“三通兩平臺”建設任務。
堅持依法治教,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民族教育綜合改革。加快推進把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方針納入法制化軌道,加強黨對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政府責任,扎實推進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學校依法治校。制定《關于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民族學校規劃、建設、發展工作機制,健全民族教育教師待遇、培訓及少數民族學生資助、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加快民族教育現代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