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關于美好鄉村建設熱點提案解讀
一直以來,我國農村水務發展嚴重滯后于城市。由于鄉鎮企業(尤其是養殖企業、化工類企業)的快速發展,加上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農村水體污染嚴重。農村水污染物排放量維持高位(占全國水污染物排放量50%以上),但處理率較低(僅為7%),與城鎮污水接近90%的處理率形成強烈反差。大部分省份農村污水治理還未全面鋪開。以明顯高于全國水平的北京為例,全市近3000個村只有676個村建有污水處理站1040處。2013年,全市農村污水排放量約為1.14億噸,處理量0.58億噸,不足50%,水體污染嚴重。
由于污水長期直接排入水體,加之村鎮水體通常較小,環境容量十分有限,造成的結果就是不但水體喪失了應有的功能,而且還嚴重破壞了村鎮的整體環境和景觀。農村污水處理不好,不僅無法實現中央提出的建設美麗鄉村的宏偉目標,更是直接威脅農村飲用水安全,影響人民生命健康。
一、存在的問題
1.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
農村污水處理率增長緩慢,平均每年為1%,仍然處于污水處理的初級階段。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普遍存在廠網建設不完善,水平低下的問題。一是大部分村莊無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水體;二是有污水處理設施的水平不高,且有不少處于閑置或排放不達標狀態;三是污水收集管線覆蓋面不足,導致污水無法進入已有的污水處理站。四是一些大都市郊區村莊,隨著旅游方式的季節性,會議性,出現集中排污現象,已有的設施不能滿足需求。
2.缺乏適宜的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人才匱乏
村鎮污水具有排水量小而分散、水質波動比較大等特點,在村鎮污水處理上不宜采用較為成熟的城市污水處理工藝,而一些所謂的生態型工藝往往不能滿足處理要求,或缺乏實施的條件(如土地資源)。農村也普遍存在缺乏污水處理設備維護專業技能的管理人員,難以勝任目前少有的污水設備的專業系統維護工作,導致設施管理不到位,運行效率低、水質不達標。
3.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費不足
全國尚未出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經費撥付辦法和標準,農村也沒有征收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費主要靠各級政府投入。大多數地方政府并沒有將設施運維費納入財政預算,由村兩委負責的污水處理設施,需要鄉鎮自籌,運維費基本不能到位。經費不足也導致缺乏專業的污水系統維護,已有的污水設施運行效率低下。
二、相關建議
1.將農村污水治理作為"十三五"污水治理的重點加以規劃
我國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已經達到87%和75%。"十三五"期間,污水治理重點應該從城市轉向村鎮,積極推進村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服務工作的落實。結合新農村建設,舊村改造等,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提升農村污水治理水平。加強農村污水治理規劃,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盡快制定全國統一的農村污水排放標準。要特別加強涵養區、源頭區等水源地和農村旅游村等重要地區的污水治理。要因地制宜,科學制定污水治理方案,分步、有序地實施農村污水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新建和改造工程,逐步實現農村污水全收集和全處理。
2.加大專項資金投入,完善社會資金對農村污水治理的投入、利益分成及退出機制
建議加快制定、完善和細化可操作的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污水治理)等方面的財政投入政策。各級地方財政資金負責解決配套管網建設和污水處理站的日常運行維護。同時,要完善社會資金對農村污水治理的投入、利益分成及退出機制,將"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誰投資誰受益"的通行公平原則,從適用于法人向適用于自然人拓展。在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扶持力度方面,國家環保部門要推動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資金補貼管理辦法,推進運行用電電價等優惠政策,構建貫徹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建設、運轉和維護全過程的補助機制,具體包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補助、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轉和維護補助等。
3.建立縣鄉村三位一體的管理和監管模式
縣級水務部門負責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環保部門負責對設施運行情況及出水水質進行抽查,確保農村污水治理達到相關標準(依據使用建立分級標準);各鄉鎮政府負責監督特許經營單位對污水設施運營合同的執行情況,各村作為污水設施的產權單位,配合鄉鎮政府對特許經營單位進行監督。縣級主管部門應該定期對各村的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月報表進行檢查統計和考評,對于設施運行維護存在問題的運營單位,及時提供現場技術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共同解決問題,保證污水設施正常運行。
4.加大科技投入,提升農村污水設施的效率和降低污水治理的成本
建議加強政策引導和經費投入,研發適合農村污水處理的效率高、成本低、維護智能的污水處理集成裝置,并在農村污水處理體系示范推廣,提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效率,降低污水治理成本。此外,發達國家在農村污水治理有較多的成功經驗,可以引進和示范推廣國外農村小型化智能污水處理設施,并加以消化吸收,推進國產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