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特殊教育服務體系,近日,江西省贛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fā)《贛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全面推進特殊教育發(fā)展,進一步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
《方案》提出,實現全市所有縣(市、區(qū))建有獨立校舍的特殊教育學校,實現所有特殊教育學校“班班通”;到,全市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視力、聽力、智力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0%以上,其他殘疾人受教育機會明顯增加。
《方案》明確,逐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達到6000元/生/年,有條件的地區(qū)可進一步提高。隨班就讀、特教班和送教上門的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安排5%的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勞動技能教育。
《方案》要求,全面落實特殊教育津貼等特殊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傾斜政策。為送教教師和承擔“醫(yī)教結合”實驗的相關醫(yī)務人員提供工作和交通補貼。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高、中級崗位職數在同類義務教育一般學校標準基礎上各上浮5%。落實特殊教育學校開展正常教學和管理工作所需編制,配足配齊教職工。建立特殊教育學校定期委派教師到普通學校巡回指導隨班就讀工作制度,重視特殊教育教師培養(yǎng)培訓工作,到底,特殊教育學校校長和教師至少接受一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