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政府日前出臺了民辦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新政策,吸引更多外地優秀教師落戶溫州。
根據溫州市規定,民辦學校引進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原為公辦學校在編教師的,其人事關系掛靠在該市確定的公辦學校,進入該公辦學校的事業編制,按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進行管理。原為非公辦學校在編教師的,其人事關系轉入該市同級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人才交流服務分支機構進行管理。
據悉,溫州將確定一批公辦學校作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人事關系的掛靠單位,各地用于民辦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編制總數,控制在該區域教職工編制數的2%以內。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引進學校所在地公辦教師標準參加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享受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