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關于醫改的問題熱點提案,兩會關于醫改的問題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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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調價盼處方審核第三方
11月,國家發改委下達《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征求意見稿)》稱,從2015年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價或出廠價格。醫;鹬Ц兜乃幤罚舍t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市場價格合理形成。低價藥品,仍繼續實行日均使用費用上限標準控制。國家發改委近年來對藥品進行了30多次降價,由于政府部門很難獲得企業真實的藥品成本,結果是,藥價虛高問題沒有解決,廉價藥卻出現短缺。
北京民智谷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史萬奎表示,藥價改革要回歸到公立醫院改革,盡管藥企可以自主定價,但是處方權在醫生手里,這就難以避免藥企與醫院、醫生之間的暗箱操作,出現“劣幣逐良幣”現象,要避免此現象,需要有第三方機構對處方審核。
商業險參與醫保期望規則出臺
11月,國務院辦公廳下達《關于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要求大力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機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全面推進并規范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參與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商業醫療保險介入基本醫療保險后,作為執行方的商業保險公司會根據實力進行競爭。而且保險公司作為政策的執行方,會對公立醫院的處方審核,從而減少過度醫療、商業賄賂等事件的發生。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專家谷軍認為,政策需要出臺細則明確支付模式,患者看完病不付給醫院錢,先拿著賬單給支付方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審核處方,拒付超出正常醫療的部分。這個方式就好像車險一樣,投保人不要先墊付費用,這樣的模式需要明確。
網售落地處方審核成關鍵
5月《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出臺后,從本領域的醫藥企業、連鎖藥店到行業外的資本,對于醫藥電商都有著美好的憧憬。然而,網上銷售處方藥落地并不是一蹴而就。網上銷售處方藥,實現醫藥電商O2O模式,需要組建相關功能體系,物流體系、服務體系、跟蹤體系一定要到位,實現線上線下資源整合。能否真正切斷醫生和藥企之間的不正當利益,也成為了網售肩負的責任。
網上藥店的服務人員看到處方上的醫生簽名,就會直接找醫生,和醫生達成默契,這樣產生的不正當交易更隱蔽,更難發現證據。原康德樂大藥房副總經理、天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夏語表示,要想避免這些不正當利益,需要網上處方審核的細則出臺。
GSP大限藥店呼吁地方標準
修訂的《藥品經營管理規范》(以下簡稱“GSP”)自2013年6月1日開始實施到現在,中國連鎖藥店有6000多家,滿足GSP條件的不到1/5,F在各個省市的主管部門針對新的GSP基本靠摸著石頭過河,原因是落地的細則沒有統一標準,藥店通過該認證很難,新版藥店GSP認證到2015年底要全面執行。部分經營許可證或認證證書到6月30日前就要完成新版GSP認證,但該完成認證的藥店大部分并未完成。
甘肅德生堂大藥房連鎖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龍巖表示,新版GSP落地細則沒有,目前各個省市藥店的經營狀況千差萬別,對于連鎖藥店來說,溫控系統需不需要有探頭、冷藏的標準是什么、營業面積等等,都需要有個統一的標準,各個省市參照這些標準來實施。
異地養老醫保直接結算有望
人社部、財政部、衛計委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基本醫療保險2015年將實現省內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三部委要求各省要建立完善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支持省內統籌地區之間就醫人員信息、醫療服務數據以及費用結算數據等信息的交換,并通過平臺開展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該意見要求以全面實現市域范圍內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為目標,做到“同城無異地”。
退休后隨子女居住的老人,他們普遍年齡大、醫療負擔重,長期不返回參保地,異地就醫報銷時的“跑腿”和“墊支”問題對他們影響很大,因此對異地就醫費用直接結算的需求最為迫切,同時也有利于跨省異地就醫工作的穩妥起步。
社會辦醫醫保享“國民待遇”
初,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有序放寬社會力量辦醫準入,國家衛計委隨后發布《關于加快發展社會辦醫的若干意見》。11月26日,國務院公布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社會資本辦醫迎來了實質性利好。在該文件末尾,國務院給出了牽頭的機構和文件出臺的時間,統一規定為2015年3月底。
北京市非公醫療機構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趙錫銀表示,2015年民營醫院政策落地將出現破冰。醫保局正在摸底,要求申請醫保定點的民營醫院報送材料,在2015年將有一批民營醫院審批通過。2015年是民營醫院政策落地的關鍵年,不管是醫保定點問題,還是公私醫院合作、民營醫院用的水、電、氣、熱的價格等問題都將出現政策破冰。
中醫藥立法進入“最后一公里”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中醫藥法列入立法工作計劃項目。底,國家衛計委傳出《中醫藥法》已經完成公開征求意見,國務院法制辦等有關部門正在將征求意見匯總,并根據意見進一步對草案修訂完善。雖然何時出臺尚沒有確切時間表,但毫無疑問這意味著中醫藥立法工作已經走到了“最后一公里”。
據中國社科院中醫藥國情事業調研組組長陳其廣透露,中醫藥法遲遲統一不了意見,中西醫結合是否納入中醫藥法、傳統地道的中醫藥醫療服務和藥品管理要不要給予不同于西醫西藥的管理思路和方法,成為最具爭議的問題。2015年中醫藥立法能否通過,業內認為,在國家鼓勵中醫藥發展、大健康產業發展的大趨勢下,中醫藥立法前景樂觀。
醫療反腐臨床研究被關注
2013年12月,國家衛計委出臺了《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宣告政府依法依規查處醫療行業腐敗的鮮明態度。9月11日,中紀委監察部發布消息稱,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院長王天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而就在此前一天,中紀委通報了8起衛生系統的違紀違法案件,就此拉開了醫療反腐的序幕。
從醫藥資訊平臺賽柏藍相關人士處獲悉,醫療反腐已成業內常態,2015年將進一步擴大和深入,重心從衛生系統官員轉向醫院醫生行為。2015年在醫院管理中四期臨床將會是醫療反腐嚴查目標。四期臨床是新藥上市后進行的臨床研究,其目的是考察在廣泛使用條件下的藥物療效和不良反應,企業一般會因此給醫生支付報酬進行賄賂。
多點執業北京試點將現模板
各地關于多點執業的政策相繼出臺,像在北京,8月起,《北京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生效,多點執業醫師不再需要院長簽字。事實上,多點執業政策一直都有,但過去的辦法中趨于僵化,并不適宜人才流動,基于“鼓勵”的一種號召已難以使醫生“自覺”流動。接下來各地政策能否讓醫院人才自由進出成為一大關注點。
在多點執業政策中,北京市無疑是先試先行。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某科室主任坦言,他比較關注北京計劃于2015年在市屬4家三甲醫院試點的“工作時間薪酬制度”,還有北京地區的醫師電子注冊,預計2015年初就有模板。醫生只要憑執業資格證,就可自主選擇執業地點。但這兩個制度實行的前提,是醫生在公立醫院能否自由進出、有序流動。
分級診療亟待基層配置公平
10月,國家衛計委在召開的發布會上宣布起草分級診療制度相關文件,將逐步建立適合現時國情的分級診療制度,各省將至少設立一個公立醫院改革城市,率先試點分級診療制度。各地分級診療政策密集出臺,但推進的過程卻不一定順暢,甚至會舉步維艱。預計2015年上半年會在構建分級診療時首先解決服務問題。
國家衛計委醫政醫管局醫療資源處處長焦雅輝表示,我國至少要通過十年時間才能初步建立分級診療框架。國家衛計委下一步在分級診療上將首先完善體系,這些都繞不開基層人才、藥品、設備配置問題。比如藥品配置問題,有的北京大醫院的配藥達2000多種,而其他地方的基層醫療機構配藥多則六七百種、少的只有三四百種。
八點建議:
1,獨家品種和獨家規格不能進入醫保目錄和基藥目錄。全世界凡國家負擔醫療費用較重的國家都有這樣的限制。醫保是;踞t療,;A治療,沒有理由必須用哪一個獨家生產的單一藥品去治療。因為凡是獨家品種,都是價格奇高離譜。
2,建立醫保部門牽頭的醫療過程管理體系,打破衛生部門主導醫療機構的壟斷地位。出錢的人管管如何花錢。
3,整頓藥品批準文號的不合理現象。解決地方標準升國家標準的遺留問題。凡是安全性和有效性沒問題的藥品,沒有專利的情況下,一定允許仿制,形成充分的競爭狀態。
凡是沒有發明專利的品種,國家藥監部門又認為安全性和有效性不確切而不能仿制,一律運用再注冊的手段重新評價,取消原來的批準文號。不能取消文號的地標升國標品種就應該允許仿制,完善競爭機制。消除投機和腐敗行為造成的壟斷高價。
4,下大功夫配置每一個公民都能一一對應的社區醫生。建立中國自己的醫生初診、醫院轉診、大醫院綜合治療等醫療體系。
5,徹底放開醫生的多點執業。醫生應該象律師職業一樣,自由執業供病人選擇。從人才資源上打破國有大醫院的壟斷地位。國家應該制定具體細則實施這個措施。這樣不但解決大醫院人滿為患、小醫院無法發展的矛盾,也可以讓多點執業滿足有技術水平的醫生合法多得收入,解決醫改中政府無法滿足所有醫生個人收入的問題。
6,立即改革藥品價格定價體系。國家制定醫保目錄和基藥目錄等由國家負擔的品種價格。但是一定要從源頭上制定出廠價格!因為出廠價格是最容易核實清楚的,諾大一個中國,從財務成本角度核算任何一個藥品價格,不可能核實不清楚,一旦核實出廠價格,全國執行這個法定出廠價格,藥廠成本自己競爭。
質量投入由藥監部門把關。出廠價基礎上規定流通環節最終加價比例,零食價自然控制的一清二楚,誰違背出廠價和零售價的法定條件,物價局象對GSK的罰單一樣重罰。這樣的價格體系。比招標控制價格的辦法更科學可行。
7,非醫保、基藥報銷藥品品種,放開價格市場競爭。但由社保局規定在一定范圍內限制醫生的權力。比如說正常治療自費藥不能超過多少,病人要簽字同意。還比如說每年公布每一個醫院自費藥在總收入中的比例,老百姓自然對這個醫院有自己的選擇,院長就會管好醫生用藥和大處方、過度用藥問題。
8,在國務院建立一個能跨越衛生部、人社醫保部、發改委、藥監局、各級地方政府的“國民健康管理中心”,專門負責醫療保險和國民健康政策制定,包括看病、藥價、健康預防、醫保支付、藥品和醫療器械招標采購招標辦法等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這個部門不負責任何具體行業和具體單位的管理,只管制定相關政策,但是它制定的政策,各級政府各個部門必須執行。這個部門千萬不能是現在政府各個部委的運作模式,幾十個人足矣,專門能制定政策,要有相當的行業、專業經歷,從一開始就建立人員篩選、淘汰、流動機制,不能形成新的官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