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梨樹縣第一高級中學校長違規允許商業保險公司進入校園,1169名學生共買保險達14.7萬元,事后校長被免去職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這是吉林省2015年“三亂”查處案件中的一例。
記者從吉林省教育廳獲悉,2015年,吉林省加大教育“三亂”問題查處力度,全省共有181人因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等問題或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
在通報的13起教育“三亂”典型問題中,2015年7月,梨樹縣第一高級中學允許商業保險公司進入校園開展業務,1169名新生一次性向該保險公司繳納3年保費,每人投保126元,共達14.7萬元。11月,學校又向3800多名學生違規收取取暖費,每人185元,共計70.6萬元。梨樹縣紀委給予梨樹縣第一高級中學校長劉忠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校長職務。其余多數案例為教師有償補課及亂辦班現象。
吉林省教育廳政行風建設辦公室負責人表示,上述問題說明個別學校和教師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淡薄,師德師風建設嚴重缺失,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還沒有貫徹落實到位,一些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治理教育“三亂”問題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還不夠有力。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一定要嚴格落實治理教育“三亂”問題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所屬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監督管理,始終保持治理查處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