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第四屆中國新聞法制建設學術峰會上,中國行為法學會新聞監督行為研究會與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成立“中國學校安全行為風險評估委員會”,并發布了《學校安全風險評估2015年度報告》。
報告基于2015年官方媒體報道的172個學校安全典型案例,形成“2015年學校安全典型案例庫”,并根據風險評估與管理的相關理論和方法分析得出學校安全十大頻發風險:師生間暴力、同學間暴力、學校意外傷亡、學生自殺、食物中毒、校外暴力入侵、學生遭性侵、校車事故、校園集群事件、踩踏事故。
這十大頻發風險項中,學校暴力犯罪事件多發,師生間暴力加上同學間暴力約占一半,成為高危風險之一。2015年,學校暴力犯罪成為網絡熱議話題,出現群毆、羞辱及燙煙頭等多種暴力手段。
以往安全風險評估以死亡人數為指標,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學校安全行為風險評估委員會主任唐鈞表示,基于學校安全的風險特征,學校安全風險評估需要引入綜合指標進行風險等級評估,在“死傷人數+社會影響程度”評價指標的基礎上,還要考慮到精神損害、恐慌情緒、社會基本價值觀破壞程度等社會因素綜合定級。
由于學校安全屬于不能容忍的風險,因此,發生中危以上等級的社會風險,學校出現人員傷亡責任事故,則為高危風險,即要把學校安全作為中高等級風險看待。
總體來說,2015年學校安全呈現安全事故多發、安全形勢嚴峻、風險管理滯后的特征。具體存在的問題,有學校安全目前存在管理方式滯后、管理主體缺位、管理縫隙、風險規律掌握不充分、防止與應急能力不足等原因。
“但從目前來看,管理方對風險下游著力多,對風險上游制度政策、中游安全監管不夠重視。”唐鈞說。
“‘校園安全’轉為‘學校安全’,是管理理念的一大進步和提升。”唐鈞表示,把社會風險概念引入學校安全管理,是為了改變當前學校安全“事后滅火”的被動局面,促進“事前防火”風險管理。
如何“事前防火”?唐鈞認為,學校安全事故具有規律性特征。一是掌握規律,針對國內外高危頻發的學校突發事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通過對學校危機爆發的時間、地域、人群等要素把握,總結出危機產生的規律性特征;二是重點排查,針對當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重點,對可能存在的學校潛在風險進行重點排查,把應急工作關口前移,有針對性地開展危機防范;三是準確發布,通過恰當的方式和渠道向學生、家長、教師等群體及時有效發布合適、精確的預警信息,達到防止危機發生、減少危機損失的效果。(中國教育新聞網記者 方藝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