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招什么人,人才招聘過程怎么操作,職稱怎么評聘,華南師范大學等廣東5所試點高校將自己說了算。1月29日,廣東省人社廳對外發布,廣東自今年1月啟動高水平大學人事制度改革,首次向試點高校下放崗位設置權、公開招聘權、職稱評審權、薪酬分配權和人員調配權。
以往高校招人,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招聘程序,有很多條條框框。廣東省出臺的《高水平大學建設人事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明確,由高校自主確定崗位總量,自主設置崗位結構比例和崗位標準,自主決定聘用人員。
《方案》規定,由高校自主決定公開招聘人員的招聘時間,自主公布招聘方案,自主組織考試(考核),自主公布考試結果,自主公示擬聘人員,自主確定聘用結果,自主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今后教師職稱評審怎么評,也將由試點高校自己來確定。
《方案》要求,由高校自主制定正高及以下職稱評聘標準,自主組建評聘機構及評聘專家庫,自主開展評聘工作,自主頒發專業技術職務聘書。不具備評審條件的學科(專業),可采取委托或聯合評審。實行“以考代評”的可自行擇優聘任。
《方案》還抽掉了高校教學科研人員工資的“天花板”。明確規定,在現有財政保障政策不變的基礎上,由高校自主確定績效工資總量,自主確定基礎性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自主確定具體分配方式,自主發放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與教學、科研成果掛鉤,重點提高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貢獻人員的薪酬,對教學、科研人員的收入實行下線保底、上不封頂。
以往年齡是一道關口,很多高校急缺的學科帶頭人會因此被卡住。而以后這5所高校“引才”,年齡不再是門檻。《方案》明確,引進人才的流動調配,取消年齡限制,由高校自主審核檔案、自主辦理、自主引進。
《方案》還打破了“金飯碗”,要求完善人員考核晉升及退出機制,形成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方案》規定,強化合同管理和聘期考核,建立與崗位分類管理相結合的評價考核機制,探索差異化、個性化考核辦法,將師德品行、人才培養、學科建設、創新創造及成果轉化等作為評價考核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與薪酬分配、獎懲晉升、崗位調整和續聘掛鉤。聘期考核特別優秀的,允許越級競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轉崗、低聘或合同自然終止不續聘。
據了解,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人事制度改革將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試點,華南師范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等5所高校從今年起先行開展試點工作,試點時間為期1年。試點結束經總結評估取得可復制經驗后,將進入第二階段,改革將推廣至廣東省7所重點建設高校和7所重點學科建設項目所屬高校,省內部屬高校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