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加強紀律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依法依規開展工作,才能確保教育督導不踩線、不逾規,充分發揮為教育事業保駕護航的作用。
一、強化組織領導,保障學習《準則》和《條例》認識到位。我辦高度重視《準則》和《條例》的學習貫徹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形成“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處室負責人抓落實”的領導與分工機制,要求黨員干部將學習《準則》和《條例》,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組織意識,切實把黨的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起來,切實把黨的紀律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充分認識到《準則》重在立德,樹立了黨員干部道德和行動的高標準;《條例》重在立規,劃出了不可觸碰的“底線”。同時,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充分認識《準則》和《條例》對黨中央開創全面從嚴治黨新境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大意義。
二、依法依規實施教育督導,保障貫徹《準則》和《條例》執行到位。教育督導各項工作涉及的部門和學校多,參與的督學和專家多,我辦將貫徹《準則》和《條例》以及中央“八項規定”,認真履行權責,將黨規黨紀始終貫穿于教育督導全過程。一是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教育督導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關于推進教育督導的重大部署,以《準則》為標準,以《條例》為戒尺,將出臺一系列辦法和規程,切實做到教育督導有規可依、有規必依。二是進一步加強督導隊伍建設和管理。在督導工作中做好督學的遴選、聘任和培訓工作,引導督導人員遵守《準則》,自覺在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等方面高標準嚴要求;對于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嚴格按照新修訂的《條例》執行,進一步強化約談問責機制,突出紀在法前、紀嚴于法。三是進一步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管人、管錢、管事的制度體系,加大對內控制度執行的檢查力度,加強事中事后督導檢查,筑牢反腐倡廉防線。
三、建立長效機制,保障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常抓不懈。一是進一步豐富學習形式和方法,擴大覆蓋面,增強影響力。二是進一步梳理教育督導各項工作違反黨規黨紀的風險點,繼續完善相關規定,使廉潔督導制度化。三是進一步加強監督,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專題研討會等,加強干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提醒談話,做到防微杜漸、警鐘長鳴。(作者何秀超,系教育部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主任、黨支部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