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可以更好調動各類中央高校的積極性,激發(fā)中央高校競爭活力。以下是由yjbys網小編為您整理推薦的《改革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可激發(fā)高校競爭活力》正文,歡迎閱讀參考。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教育部聯(lián)合印發(fā)了《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的通知》(財教〔2015〕467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作出了部署。為使有關中央部門、各中央高校、各地區(qū)和社會各界更好地了解情況,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通知》相關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
以下為財政部網站公布的采訪答問全文:
一、此次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的背景是什么?
答: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是高等教育財政政策的核心內容之一。2008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財政部、教育部等部門先后實施了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以及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改革。現(xiàn)行中央高校預算撥款體系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部分,占比約為6∶4。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高校的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生均定額撥款為主,還包括離退休補助經費等政策性經費。項目支出主要用于高校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主要包括用于改善辦學條件、教學科研、重點建設等方面的13個項目。
現(xiàn)行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在促進提升中央高校辦學質量和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能力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項目設置交叉重復、內涵式發(fā)展的激勵引導作用尚需加強等問題,需要根據全面深化改革等新形勢新要求相應改革完善。一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特別是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全面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重點推進包括教育在內的重點科目資金的統(tǒng)籌,強化績效管理。二是高等教育改革發(fā)展提出了新要求,我國高等教育已進入大眾化階段,提高質量、辦出特色的任務更加凸顯,需要加快內涵式發(fā)展。三是深化經濟體制、行政管理體制、社會體制等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切實轉變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簡政放權,更加注重公平公正。
根據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財政部、教育部在分析形勢、調查研究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通知》,經國務院同意后于近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