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教育局,省、市屬有關中小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為遏制擇校熱,維護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結合福州市實際,決定在對口升學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市區小學升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現就市區小學升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試點學校
先在部分學校試點,待成熟后再逐步推廣。第一批試點學校如下:
(一)福州一中-福州十八中片區
福州一中對口小學:福州實驗小學、福州井大小學
福州十八中對口小學:福州湖濱小學、福州西峰小學、福州達明小學
(二)福州延安中學-福州楊橋中學片區
福州延安中學對口小學:鼓樓第二中心小學、福州延安中學小學部、福州教育學院附屬第二小學
福州楊橋中學對口小學:福州林則徐小學、福州茶園山小學
(三)福州十九中-福州十一中片區
福州十九中對口小學:鼓樓第一中心小學、福州中山小學、福州溫泉小學
福州十一中對口小學:福州教育學院附屬第一小學、福州瓊河小學、福州華僑小學、福州花園小學
(四)福州八中-福州十五中片區
福州八中對口小學:臺江第三中心小學、福州國貨路小學
福州十五中對口小學:臺江第五中心小學、福州雙虹小學、福州龍津小學
二、實施時間
小學升初中招生改革從2020年開始實施,2020年前新增的試點學校與第一批試點學校同時實施。
三、招生辦法
(一)第一批錄取: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畢業班學生,依志愿安排片區對口初中升學。
1.在學籍所在的對口小學就讀,升學時符合本小學片內生條件的。
2.在學籍所在的對口小學就讀,且住房拆遷前符合本小學片內生條件的(應持有拆遷部門的拆遷安置協議等證明材料)。
3.在學籍所在的民辦小學或五區外小學就讀,升學時符合對口小學片內生條件的。
(二)第二批錄取: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畢業班學生,按政策安排到相應的初中升學。
(三)第三批錄取:未參加第一第二批錄取的畢業班學生依志愿參加片區內生源未滿的初中電腦派位;電腦派位后未被錄取的,安排片區內仍未滿的初中升學。
四、其他事項
其他學校、其他類別學生的升學辦法按當年初招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