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山甲 繪
7月19日下午,廣東東莞南城景湖時代城小區發生一起溺水事件,一名4歲男童在水深僅三四十厘米的兒童泳池不慎溺水,送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
一項由“全球兒童安全網絡”(中國)和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兒童少年衛生學教研室共同進行的調查顯示,兒童傷害在調查人群中總發生率為16.5%,從年齡上看,1-5歲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率最高。從受傷的場所看,最易發生意外傷害的場所是家里,占總意外傷害發生例數的43.2%。
一幕幕悲劇的發生,敲響了幼兒假期安全的警鐘。如何防患于未然,是我們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
幼兒身心發展不成熟易受傷害
1-5歲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率最高,跟該年齡段兒童身心發展特點有關。
首先是身體的不協調性。幼兒身體發展處于不成熟階段,各部分的器官比較柔弱,運動水平比較低,動作協調性差。7月4日就有一則關于10個月大男孩因練習走路不慎摔成腦出血的悲劇。因為身體發育的特點,2-4歲幼兒頭顱占整個身體比重的1/4,跌倒后往往頭先著地,最容易發生“不受控制”的摔跤,所以,幼兒期練習走路時,要注意防摔碰。
其次是思想的片面性。由于缺乏生活經驗,幼兒對自己行為將會產生的后果無法預見。如:在下樓梯的時候,會出現推小朋友的現象。再如:高估自己的游泳能力,僅憑水流平靜來判斷河流的安全性,從而發生溺水事件。
再其次是心智的不成熟性。由于對世界缺乏認知,幼兒對很多事物都有極強的好奇心。但是,他們不知道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危險的,什么該碰、什么不該碰,更不顧及這些東西是否會造成傷害,因此很容易發生意外事故。5月30日就報道了一則3歲孩子因好奇搬動井蓋而不小心墜井死亡的慘痛事件。
家長為幼兒織起安全保護網
家長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不僅應當關心孩子吃得怎樣、身體長得怎樣,更重要的是提高安全意識,強化對孩子的安全知識教育。
首先要增強監護意識,安全牢記心間。家是幼兒生活的樂園,家長要給幼兒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做好安全保護措施,盡量確保家里每一處對于幼兒來說都是安全的:客廳里的電源插座要放置在安全的位置,或是在電源外遮擋上幼兒不易搬動的物品,以防幼兒不小心觸電。家長要正確引導孩子的行為,告誡其在家中不能攀援登高,更不要在陽臺、窗邊及樓梯口嬉戲。而且,陽臺、門窗、樓梯保護裝置一定要做到位,以免發生意外墜樓。孩子年齡越小,越容易因跌落而受傷。在1-4歲幼兒的調查人群中,有57.4%的幼兒是在家中跌落的。因此,父母的看管和對幼兒的安全知識教育尤為重要。
如果遇到家人外出,千萬不要將孩子單獨放在家中,應該找人看管,避免發生誘拐。另外,很多家長認為,溺水總是會發生在室外,如池塘、河里。其實不然,在家中也會發生溺水事故,最容易發生溺水意外的地方是浴缸和馬桶,其次是為3歲以下孩子準備的洗澡盆。3歲以下孩子玩水或洗澡時,成人必須陪伴,不能離開。
其次要以身作則,樹立“活”榜樣。幼兒具有很強的模仿性,由于安全意識比較差,他們對于自己模仿的行為不能判斷對錯,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為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如過馬路時遵守交通規則,幫助孩子形成正確的行為習慣。
在暑假期間,家長要做有心人,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時刻提醒孩子。家長在日常生活中看到一些安全標志,可以講解給孩子聽,也可以讓孩子找出這些標志應該貼在什么地方,意識到“小心滑倒”的標志應該貼在走廊和樓梯口,“不要用手觸摸”的標志應該貼在電源開關、刀具處,“禁止攀爬”的標志貼在陽臺欄桿處等,把這些平時學習到的安全知識運用到實際當中,孩子會更加明白什么事情是危險的。
避免過度保護,打有準備的“仗”
幼兒身心發展處于較為柔弱的初級水平,而強烈的活動需求與較低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之間的矛盾,致使幼兒極容易成為意外傷害事故的受害者。據一項調查顯示,中國兒童死亡原因中26%來自意外傷害,意外傷害已成為兒童的第一殺手。如何防范幼兒意外傷害事故,成為父母要關注的問題。
孩子在暑假期間玩耍的時候,經常會發生磕傷、摔傷或刺傷等情況,這主要是因為他們在活動中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安全意識差。俗話說“會玩的孩子更快樂”,孩子在做游戲的時候,容易忘記玩具本身可能帶有傷害,而這些傷害會造成孩子身體上、精神上的一些痛苦。
家長要避免過度保護,打有準備的“仗”。愛玩是孩子的天性,或者說是天賦,不要扼殺孩子的這種天性,剝奪孩子玩的權利,而應該給予一定的支持和引導。家長應放寬心,幫助孩子掌握在戶外活動中基本的自我保護知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為了讓孩子深刻理解保護自己的重要性,家長在日常活動中可以適時讓他們體驗一些“痛苦”,如在孩子劃傷、摔傷時,家長可以借此機會告訴孩子應急箱在哪里,怎樣使用碘酒、紗布、創可貼等應急物品。
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家長還可以組織孩子做“危險藏在哪里”的游戲,讓孩子找出家里或是所在小區的哪些地方存在危險,讓孩子平時在這些地方玩耍的時候,更加注意保護自己,避免受到傷害。父母要放開手,大膽讓孩子自己探索,不要怕他們會受傷,要知道一次受傷會避免將來更多的受傷。
創造契機,練習自我保護技能
幼兒思維具有具體性、形象性、抽象思維不發達的特點,在幫助幼兒掌握自我保護技能的時候,我們要借助形象、直觀的手段,使孩子能直接練習各種切實可行而又實用的自我保護技能,使其不會變成“紙上談兵”。
暑假是食物中毒事件高發期,夏季一到,家里的食物很容易發生霉變,家長在發現時,可以借此機會教孩子辨別食物是否發生了霉變,同時引導孩子看食物包裝袋上的日期,以免誤食變質食品而發生食物中毒。
晴朗酷熱的天氣里,出行時要謹防發生窒息事件。日前,廣東有一則報道:一個5歲孩子跑到一輛車上玩耍,被粗心的家長鎖在車內,孩子在車內無法打開車門,三小時后悶死在車內。對于這類事件,美國一些州已有明文規定,不許把17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單獨留在車里。父母觸犯這條法規,可能被關入監獄,或者失去監護權。國內雖不至如此,但對于孩子的安全不可掉以輕心。面對此類問題,家長在開車時可以尋找機會讓孩子嘗試使用車門開關,并教孩子求救技巧。如果是電子鎖的車,或者孩子太小無法打開車門,可以告訴孩子按車喇叭,引起路人注意,以便施救。
此外,出門在外遇到雷暴天氣時,不要在空曠場地打傘,不要把羽毛球拍、潮濕的棍棒等扛在肩上;在積水中行走,要觀察路面,防止跌入下水井或洞中;大風來臨時,不要到戶外行走,不要走在樹木及電線桿等物體下。對于這些安全知識,家長和孩子可以模擬情境做一些游戲,讓孩子獲得相關的體驗,增強危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人生百年,立于幼學”,孩子的安全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在學前教育階段,教師和家長不僅要關注孩子的學習和發展,也要讓他們懂得如何防范危險、獲得安全,從而為自己還有家人贏得幸福。(秦旭芳 左曉玲 作者單位:沈陽師范大學學前與初等教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