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近日發出通知,從秋季新生入學起,省內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及民辦技工學校收費,由各設區市物價、教育、人保部門負責管理,學校可自主確定其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向相關部門備案后執行。
陜西省要求,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及民辦技工學校要切實規范收費行為,除按備案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及代收費外,不得以各種名目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各學校要在招生簡章、入學通知書和收費公示欄中,及時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舉報投訴電話等信息。收費項目和標準變動時,學校應及時變更公示內容,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