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方新報》報道,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下發《關于取消自治區級“優秀學生”保送生資格的通知》,明確了我區從起取消自治區級“優秀學生”保送生資格。
這不但是高考制度日臻完善的表現,而且是實現教育公平的一項重要舉措。應當承認,高考的保送和加分政策,原本是高考制度的有益補充,然而,一段時間以來,各地在保送加分項目執行中出現了變形,加分政策成為某些特殊人物徇私舞弊的工具,使這一政策的嚴肅性和公信力喪失殆盡。
“優秀學生”的標準很難量化,故而就存在變通的空間,人為因素在所難免。對那些沒有爹娘可拼,又沒有門路的學生來說,以分數決定錄取是他們所期盼的,因為它體現了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則,使他們有機會比過高富帥,勝過官二代。
教育是國計,也是民生,是最基礎的社會公平。十八大提出的“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的戰略部署,回應了百姓關切的教育問題。近年來,黨和政府在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資助政策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方面,加快了實現教育公平的步伐。此次我區“優秀學生”保送、加分資格的取消,無疑是順應了廣大民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