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見新 陳強)近日,河南省政府出臺意見,提出要建立完善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逐步實現中小學校舍安全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和常態化。
根據規定,今后,河南省中小學要指定一名校舍安全專管員;學校每半年要進行一次全面校舍安全自查和整改,各級教育部門每年要對轄區內的中小學校舍安全情況組織一次排查,對經鑒定存在安全隱患、影響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時排除隱患。
河南省要求,要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報和公告制度,及時對全省中小學校舍信息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每年定期向社會發布。要將校舍安全納入各級地方政府防災減災總體規劃,對本地區的中小學校舍災害風險進行綜合評估,及時向學校發出災害預警信息,并指導學校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師生開展應急演練。學校新建校舍必須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凡達不到標準的不得開工建設。要健全校舍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地方要追究政府主要負責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