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的《關于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共分九部分37條,其主要內容體現在課程教學、考試招生制度、教育評價制度、校長職級制、教師管理和培養培訓、社會力量辦學體制、社會參與監督體制等七個方面改革上。
本報濟南1月4日訊(記者 魏海政)“推進學校管理向教育家辦學轉變,考試招生向多次機會、等級表達、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轉變,教學方式向以學定教、自主、合作、探究轉變,評價標準向育人導向、多維綜合轉變,監督機制向社會參與、主體多元轉變!庇浾呓裉鞆纳綎|省教育廳獲悉,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12月30日印發《關于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要求樹立科學的教育觀、質量觀、人才觀,構建政府、學校、社會、家庭之間的新型關系,基本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實現學校內涵發展、教師專業發展、學生全面個性發展。
此次山東出臺的《關于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共分九部分37條,其主要內容體現在課程教學、考試招生制度、教育評價制度、校長職級制、教師管理和培養培訓、社會力量辦學體制、社會參與監督體制等七個方面改革上。同時,還對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財政保障機制、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等提出明確要求!拔覀兲貏e提出,基礎教育綜合改革要堅持整體推進,把握好各項改革的耦合性和關聯性,爭取最大限度發揮改革的綜合效益。”山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孫偉說。
關于此次七個方面改革的主要內容,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王坦說,在課程教學改革方面,山東提出實施德育綜合改革,構建大中小學德育課程體系,將德育目標融入各科課程,實現全科育人。深入開展法治教育,推進中小學學術指導中心建設,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職業生涯規劃教育和高中生職業體驗教育,加強校外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形成引導、指導學生健康成長的長效機制。在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山東提出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辦法,考試范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科目,實行多次考試,考試結果以若干等級或及格、不及格方式呈現,考試機會不少于兩次。在完善教育評價制度改革方面,山東提出對縣域教育質量進行綜合評價,并將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學生課業負擔監測等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改革學校校長評價制度,建立“底線管理+特色發展”的中小學辦學評價體系。在分步推進中小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