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馮麗 柯昌萬)《陜西省省屬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日前出臺,提出要落實和擴大省屬高校用人自主權,優化省屬高校教師隊伍結構布局,激發省屬高校辦學活力,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陜西要求,省屬高校要嚴格控制人員編制,積極探索新的用人方式,形成靈活的進出機制和競爭擇優的使用機制,促進人才資源開發和優化配置,充分發揮人才資源的最大效能,提高辦學效益。嚴格控制行政管理崗位人員規模,一般行政管理人員可以從教學科研人員中調配選任。原編制內的工勤服務人員只出不進,不占用有限的編制,采取社會化服務方式解決,逐步實現后勤服務社會化。
陜西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按照省屬高校辦學層次、在校學生規模,對高校崗位總量進行核定和動態管理,高校據此擬定崗位設置方案,報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編辦備案。陜西省屬高校可在核定的崗位總量、等級、結構比例內,按照有關規定自主聘用,聘用結果報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