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0月23日訊(記者 宗河)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為加強中小學教科書管理,規范教科書選用工作,適應各地教育教學需要,教育部日前印發《中小學教科書選用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教科書選用應當堅持適宜性,符合本地中小學教學實際;堅持多樣化,滿足不同地區的需求;堅持公平、公正,保證選用過程規范、有序。
《辦法》規定,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單位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并成立教科書選用委員會,由課程教材專家、教研員、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等組成,一線教師不少于1/2,教科書編寫人員、出版發行人員不得進入該委員會。
《辦法》規定,學科組先提出初選意見,選用委員會再投票決定選用結果并網上公示。教科書版本選定使用后,應當保持穩定。小學、初中、高中每一學科教科書版本一經選定使用,在學段周期內,不得中途更換。出現嚴重違反選用程序規定的、課前沒有按時到書的、與教育部審定內容不一致的等情形之一,要重新選用教科書。
《辦法》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干預教科書選用過程和結果。教科書選用工作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充分發揮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對教科書選用的監督作用。在教科書選用中出現如“教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干預選用過程和結果”、“教科書選用委員會成員違反選用工作紀律”等情形時,要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