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寧波市出臺《關于營造良好安居環境促進高校畢業生來甬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在寧波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寧波購買首套商品房,將享受到房款總額0.75%或1%的購房補貼,除此之外,博士畢業生還可享受每月不超過3000元的購房貸款貼息。
據了解,在寧波就業的畢業10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憑所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證明三者之一的材料,在9月20日至9月19日期間購買首套商品房,給予購房補貼,即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給予房價總額1%的購房補貼;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給予房價總額0.75%的購房補貼。
除此之外,對來寧波工作的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在9月20日至9月19日期間購買普通住宅的,可享受每月不超過3000元的購房貸款貼息,貼息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
此外,高校畢業生在寧波購房時,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其住房公積金的連續繳存時間可從現行規定的12個月縮短為3個月;在符合貸款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其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貸款額度上可上浮20%;購買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可以從現行30%調整為不低于20%。
據了解,目前寧波市有關部門正在擬定細化措施,落實對高校畢業生在寧波購房的各項優惠措施。